另一張“自焚劇照”
 
文/中國大陸學員
 
【慧園】2000年12月31日,我因去北京證實法被劫持進了遼寧錦州某看守所。因不報姓名地址,過春節不放我回家。正月初七晚,焦點訪談播出了“自焚”新聞,我們一看就意識到這是造假栽贓。一是它不符合不能殺生也不能自殺的法理,二是當時天安門廣場不會有這樣從容的時間和機會。當時天安門廣場便衣林立,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別說打坐,很多人腳一踏上天安門廣場,就被抓上警車了。能在廣場坐下,點著火再喊完口號,還拍下照片,完成之後再用滅火毯把你救下,真是太“優待”了。

監獄為了洗腦,第二天叫犯人給我們讀《錦州日報》關於“自焚”的報導,說警察在一分鐘內找來100多個滅火器。真是天大的笑話!我們要來報紙自己看,引人注目的是“王進東”那“打坐”的照片,兩腿散盤高高翹起,兩手大拇指重疊, “結印”孔向上,根本不是法輪功的動作;最重要的是右腿外側地上直立一個瓶子,和焦點訪談看到的懷抱“汽油瓶”不一致。雖然當時還不知道有慢鏡頭細節分析,但這張照片就足以證明 “王進東”是冒牌貨了。

可能當時在“自焚”現場假“王進東”擺好了幾個姿勢,道具“汽油瓶”放了幾個不同的位置,然後分別拍照、錄像,而《錦州日報》恰好登了和焦點訪談不一樣的版本。那份報紙是2001年2月1日左右發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