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老板的任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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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园】在某市有一位餐饮生意做得较大的老板,他在招聘员工时聘请了一位法轮功学员(聘用时他知道是法轮功学员),并根据学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将她提升为大堂经理。由于该大法学员曾到北京上访,并表示坚修大法。后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去关押,并准备送劳教。老板想尽办法并花费一万元钱将此学员救出,出来后继续委任大堂经理。

不久,老板开了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火锅城,随着生意扩大,需要招聘一批员工。他对任大堂经理的大法学员说:“请你给我推荐一位诚实可靠的人来做收银员,我信任你,你介绍的人不会不好的。”大法学员说:“别人我还说不准,我只能给你介绍和我一样的法轮功学员,管钱管物绝对可靠。”老板爽快地说:“行,我相信。”

这两位法轮功学员工作尽职尽责,不计报酬,任劳任怨。老板对她们说:“我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很好的人。要说现在下岗、失业、待业的人多的是,我要用人很好找。但现在的人,在不了解的情况下我不太信任,很难有象你们这样既能干又诚实的人。”

老板的生意越做越兴旺。最近他又承包了一个因亏损而办不下去的大饭店的餐饮部。在聘请餐饮部管理岗位人员时,他依然对法轮功学员明确表示:“给我再找一位象你们一样的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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