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年间的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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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兰 编辑
 
【慧园】咸丰是清朝的第八位皇帝,在位十年。在这十年中,中国遭受了许许多多的天灾人祸,是中国近代史中令人瞩目的一页,也是至今让人抚案深思的时代。1851年至1861年中国发生了黄河的水灾及百年的大改道;另一触目惊心的天灾是蝗灾。

根据史料记载,咸丰皇帝在位十年就有七年的蝗灾,“飞蝗七载”。从咸丰二年(1852年)起,到咸丰八年 (1858年),广西、直隶、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湖北、 陕西、湖南、江西等省先后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蝗灾。

在连续七年的蝗灾中,广西首当其中。这个历史上蝗虫罕至的省份,在1852-1854年的三年中,连续发生了较大规模的蝗灾。在一篇题为《论粤西贼情兵事始末》的文章中提到了1852年底的灾情:“柳、庆上年早蝗过重,一二不逞之徒倡乱,饥民随从抢夺,比比皆然”。

到咸丰三年(1853年),广西的蝗灾再度发生。柳州和浔州一带“有飞蝗停集”,并有“蝻子滋生”。咸丰四年(1854年),蝗虫继续在广西肆虐。由于蝗灾的严重,朝廷蠲缓了这些地区的“新旧额赋”。到了咸丰六年(1856年),夏,蝗虫又起,飞翳天日,栖树枝折,复值岁饥,木叶草亘,人虫争相取食,衰鸿遍野,卖男鬻女”(民国《钦县县志》)。

京畿地区直隶,在咸丰四年(1854-1858年), 连续五年发生了蝗灾。前两年灾情稍轻。到了咸丰六年(1856年),直隶地区的蝗灾骤然加重。这年从夏到秋,直隶地区天灾不断,旱灾、蝗灾、水灾、在三四个月内相继发生。民国《霸县新志》记载:“夏旱,蝗,秋大水。”《清稿史。灾异志》载:“八月,昌平蝗,邢台蝗,香河、顺义、武邑、唐山蝗。”民国《平谷县志》载:北京“八月初七日至初十日飞蝗蔽天,自南大至,晚禾伤损。”显然,直隶地区虽有水旱之灾,但为害最烈的是蝗灾。入秋以后,直隶地区有近70个州县受到了飞蝗的袭击。咸丰七年(1857年)、八年(1858年),直隶持续蝗灾。一些地方已出现“春无麦”、“五谷茎俱尽”的严峻局面。

这一时期的蝗灾,也祸及到河南。从1855到1857年,河南在遭受铜瓦厢黄河大改道所致水灾的同时,又连续三年遭受蝗灾。1855年,河南只有南阳一带有“旱蝗民饥”的记载。次年,遭飞蝗侵袭的地区一下子就扩大到16个州县,飞蝗猖獗之时,也是金秋时节。成群结队的蝗虫自天而降,停留之处,禾稼俱尽。咸丰七年(1857年)。时任安徽布道使的李孟群,原籍河南光州。他在一份奏折中谈及家乡的情景时说:“秋间蝗灾较早,一食无余,民间之苦异常,有数十里无炊烟者。”

山东也惨遭蝗祸。咸丰三年(1853年)“夏,武郡蝗虫蔽日”(咸丰《武定府志》)。咸丰五年(1855年)“七月,蝗从南来,飞蔽天日.集田害稼”(宣统《重修恩县志》)。

咸丰六年(1856年)“五月,飞蝗遍野。六月,蝻生,食禾害稼”(民国《定陶县志》)。咸丰七年(1857年)“夏旱,六月飞蝗蔽日”(光绪《郓城县志》)。(斯末信斋文篇)说:“蝗灾以后,野无青草,马多瘦毙。”《东平县志》记述:“六年(1856年)飞蝗遍野,饥馑存臻,盗贼蜂起。”《牟平县志》记载:咸丰七年(1857年)“飞蝗
蔽野,食禾稼几尽,灾祲频仍。”

咸丰六年和七年(1856、1857年),山西也遭受了蝗灾。古谚语:“蝗虫不吃山西。”据说,这是因为太行山屏蔽,蝗虫难以入境。但是,咸丰年间的蝗虫.照样在山西逞凶施虐。两年间,交城、文水、平陆、芮城、平定等地先后被蝗虫侵害。雍正《辽州志》记载:咸丰七年“秋七月至望复返,群飞蔽日,食禾太甚。”

咸丰五年至七年(1855─1857年),江苏省也连续三年发生蝗灾。咸丰五年,苏南的无锡城中祟安寺内一棵“十围粗”的大桑树,桑叶被蝗虫食尽,枝干也因此被折。桑树如此,田地里的农作物就可想而知了。咸丰六年,江苏大旱。干旱年月,蝗虫为患。这年的夏秋间,六合、镇江、金坛、孟锡、金匣、常熟、嘉定、南京等地区都发生了蝗灾。《中兴别记》中说:是夏,旱、蝗.江北大饥,斗栗值金一两。”蝗灾一直持续蔓延,到咸丰七年(1857年),江苏各州县都有蝗虫为患。

与江苏就邻的安徽与浙江,在这一时间也遭受了蝗灾。咸丰六年(1856年).安徽皖北大旱。民国《太和县志》记载:“旱,飞蝗大至,食禾几尽。”次年,皖南潜山一带再次出现蝗情。据有关资料记载,有些地方蝗虫落地,厚达五六寸,最厚处竞有1尺多。

浙江在咸丰六年、七年也受到飞蝗的入侵。对于铺天盖地的飞蝗,当地人民“复大惶恐,皆鸣锣敲物以扑之”。

湖北、湖南、江西蝗灾与浙江的蝗灾相比,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蝗灾要严重些。湖北自咸丰六年到八年(1856-1858),连续三年发生蝗灾。据《清史稿.灾异志》记载:咸丰六年(56年)“六月,光化、江陵旱蝗,宜昌飞蝗蔽天,松滋蝗。”到咸丰年(1858年),湖北依然蝗灾严重:“六月,均州、宜城蝗害稼,应城飞蝗蔽天;房县、保康、黄岩蝗害穆。秋。归州颊蚜生。十月,黄欧、汉阳蝗。十一月,宜都、松滋蝗。”《清史稿.灾异志》。

在持续七年的蝗灾中,湖南只有一年(1857年)受灾。虽然受灾时间不长,但由于受灾面积大,因此灾情也较重。据光绪《湖南通志》记载:这一年,“长沙、醴陵、湘潭、湘乡、攸、安化、龙阳、武陵、平江、安福飞蝗蔽天。”

地处“吴头楚尾”的江西,在这场祸及南北、旷日持久的蝗灾中,也未能幸免于难。从咸丰六年到八年(1856──1858年),江西有二十多个州县遭受蝗灾。其中,1857年为蝗灾最严重的一年。从1856年开始,江西除饶州府外,大部分地区干旱无雨。南昌府、南康府、九江府、吉安府、抚州府、赣州府、袁州府、宁都州等地在遭受旱灾的同时,先后都发生了蝗灾。咸丰七年(1857年),江西蝗灾不仅范围扩大,而且灾情加重。夏至入秋后,南昌、南康、九江、袁州四府均发生严重蝗灾。到咸丰八年(1858年),江西蝗情有缓解,但仍有部分地区蝗灾严重。如袁州府的丰城县“四月大水,堤决于余尺。八月蝗。”建昌府的黎川县“四月蝗虫满境”。连续三年蝗灾,在江西造成了严重的饥荒。

最后,我们来看看陕西的蝗情。咸丰六年(1856年).飞蝗“自东方来”,进入陕西;第二年(1857年).陕西蝗灾大发作,灾区主要是关中,陕北、陕南部分地区也有发生。《商南县志》载:“七月,蝗,民饥。”这年十月,渭南县知县李祝龄.因“捕蝗不力”,被摘去了顶带。到咸丰八年(1858年),各省蝗虫渐趋减少、蝗灾有所减轻。但是,陕西这一年蝗虫肆虐最猖獗,蝗灾最严重。夏秋之际,陕西蝗蝻遍野。

十年就有七年蝗灾,这在中国天灾史上也是少有的,倘若把视野放宽些,我们会发现:咸丰帝在位的十年间,还发生了其它一些令中国人难以忘怀的事情:

咸丰四年(1854年)清与英法美三国订立《上海海关征税规则》,三国领事各派一人管理,主持税收。咸丰六年(1856年),英法对中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攻占广州。咸丰八年(1858年),与英、美、法、俄分别签订《中俄瑷珲条约》、《中英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和《中俄天津条约》。同年11月8日,与英国在上海签订《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两国,进攻北京,圆明园、清漪园等处被焚掠。恭亲王奕訢代表清政府与英、法、俄签订了《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其中《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共强行占领中国领土达150万平方公里。不到一年咸丰帝病逝于热河。

历史上任何灾祸都是于君王臣民的品行有关。咸丰在位十年就有七年蝗灾,咸丰在位十年就与英、法、俄、美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丧失了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许多中国人自己的权利。这二者都是历史上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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