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威胁民族组织:对江的起诉是结束其逍遥法外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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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园】受威胁民族组织亚洲部负责人乌里奇-德洛斯(Ulrich Delius)2003年11月20日致信德国控告江泽民案的原告方律师沃尔夫冈-卡莱克先生,表示支持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的各种措施,包括调查中国前任领导人,并认为对前中国主席江xx的起诉是结束其逍遥法外的重要一步。

德洛斯说,使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受到制裁这是德国及其他欧盟国家的一项当务之急。所以这些国家及众多的国际人权组织也努力促成2002年国际法庭的成立。

德洛斯表示,遗憾的是该法庭只能处理2002年7月该法庭成立以后的犯罪行为,这10年来发生在中国的许多严重的人权侵犯行为得不到处理,因为这不归国际法庭管。

德洛斯还说,目前中国成为法制国家的前景还不乐观。一旦发生安全人员和其他国家组织侵犯人权的事,公民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人们呼吁国际同盟使用一切法律途径结束中国违法者逍遥法外的状况。受威胁民族组织特别支持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的各种措施,包括调查中国前任领导人。对前中国主席江xx的起诉是结束其逍遥法外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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