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还记得那首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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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卫真
 
【慧园】老友,还记得我们曾经爱唱的一首歌吗?“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处显身手。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你曾欣赏我的血气方刚、见义勇为的性格;羡慕我志得意满的运气。可是,如今这些曾使我骄傲的东西却使我痛苦万分,无力自拔!

你是知道我的,从小就立志要当一个护国护民的堂堂警官,头戴大盖帽,身着警官服,国徽头上顶,惩恶扬善,匡扶正义,在司法界轰轰烈烈地建功立业。命运对我也特别关照,高中毕业后就考上了公安大学;大学毕业后,先后到了几个省的基层实习,在打击不法犯罪份子斗争中屡立大功。现在本市当上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可谓一路春风得意。尽管在工作实践中,也碰到了许多在大学里在书本上找不到答案的问题,比如,党内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十分严重的问题;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意志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干扰法律的情况十分严重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的干部严重贪污腐化制止不力的问题;尤其在公、检、法、司界出现的上层干部的贪赃枉法问题,有的高级司法干部贪污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令人触目惊心;以及对持不同政见人士的严厉打击已超过宪法规定的严重问题;但我还是相信了党的宣传,认为这仅是个别现象,是改革进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一些问题,总会逐步得到纠正和清除的。

可是,从99年7月20日接到紧急命令参与了全国上下的打击法轮功运动以来,我的心就一直没有安宁过!我想不通,江XX为什么竟重操早在二十多年前就被历史和全国人民唾弃了的文革手法,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不惜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局面,发动铺天盖地的全党、全军、全民共诛法轮功,挑战、扫荡中国传统文化,开展唯物主义批判唯心论的政治大斗争?尤其令人不解和痛心的就是他们肆意践踏宪法,而我竟也不得不违心地违法执行。宪法,这可是我视为神圣无上的国家大法,并誓用生命和鲜血捍卫的东西啊!

一部宪法,我能倒背如流,我已将保卫它溶入到我的神圣职责之中。

宪法第二章第35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7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经其它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8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陷害。第39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江泽民总书记曾代表我国在联合国人权公约上签字,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的第18条也明文规定:人人有思想、信仰、及宗教之自由。第19条第一款也明文规定: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第二款: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的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可是,如今却逼着我去践踏它,亵渎它,咱们的作法实在太离谱、太触目惊心,太令人羞愧难当了。动用所有宣传舆论工具去批判法轮功,却不给人家一丁点说话分辩的权利;动用上百万武警和公安肆无忌惮地抓捕、打骂、封杀手无寸铁的炼功人,而且既不经检察院批准,也没经法院判决,就凭一党的指令,我公安机关就得违法执行。甚至对其所谓骨干判刑,竟不许找辩护律师为之出庭辩护。文革也只是提出抓反革命,还没大肆抓捕练功的人!连对罪大恶极的“四人帮”公开审判时,也允许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而现在,竟创下了建国50年来非法执法之最!见炼功的就抓、就打,就抄家,不仅抓本人,还要抓其家属、抓其亲朋好友,搞封建专制的株连九族;任意砸掉人家的饭碗,抢东西,不让人说话,哪儿还有半点民主政治的气息?!

民主政治,是以公意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有违反公意的法律,政府当局应负责任。而现在我国实行的政治,明显是一人和一党为实现自己的目标独揽国家权力,不受任何约束的专制政治,甚至掺杂特务政治!我的心冷到了极点。如果说刚开始我还能以自己善良之心,去假设这是单位个别领导受极左思潮作祟,搞扩大化。但当我明确知道了这是公安部在亲自指挥,由江XX亲自部署的这场政治斗争时,老友啊,我还能自欺欺人、装聋作哑吗?

最近,我想了很多,也学了不少。你知道,我对气功原本是不感兴趣的。可是卷进这场运动后,我开始用新的眼光审视它了。这段时间里,我反复研究了新闻舆论界的批判性文章,千篇一律的表态让人感到中国政吏的奴性;一些老牌“揭伪”斗士,加上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文人墨客,他们纷纷粉墨登场,鹦鹉学舌,陈词烂调,无法自圆其说的批判,令人感到像吃了一只绿苍蝇,恶心得无法吐出;反倒是那些著名的科学家、大知识分子绝大多数都保持了沉默,既不表示对党中央发起的这场斗争的看法,也不批判法轮功。本市一名著名的作家朋友曾私下里和我说:他本人不相信法轮功,但他决不在这个时候站出来批判法轮功,因为现在当局对法轮功采取的是政治镇压,自己参与进去,不就成了官方压制言论的工具了吗?落井下石,太不光彩!丧失了做人的气节,何况,针对上千万人的大镇压,肯定又是一个大冤案,迟早要受到法律的清算!老友啊,他的一席铮铮之语狠狠地剌激了我,一介书生尚有此气节,我堂堂七尺执法干警竟无胆量站出来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维护人民的权利说话!实在无地自容!

痛定思痛,我将最近搜缴来的法轮功的资料认真地进行了研读,虽然有些观点我还不能理解,可是在里面我发现了真理之光。从那些深入浅出的论述中,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当局要不遗余力地封杀中国传统文化。这些材料里还有大量的实证实修的范例,它们从实践的角度证明了修炼理论的正确性。老友,你一定要读读这些理论,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啊!

现在,法轮功为了正当的生存空间,去中南海上访,使用了一下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个人权力,就使江XX勃然大怒,不惜动用全国的舆论工具和各级党、政、军,不惜动用强大的国家专政工具,去围剿他们,大打出手。这一切,让我看到了中国政治生活的残酷和丑恶!

在我们的国度里,50年来执政党何时有过民主政治的作风?XX党是听不得另一种声音的!容不得不同思想的出现!甚至连持有不同政见者的存在都不允许,都要赶尽杀绝,都要“消灭在萌芽中”!宪法上规定的人民应该拥有的一些基本权力,比如言论、出版、游行、结社的自由,都是抽象肯定,具体否定,但要人民尽的义务却是一点也不减少。

老友,我从心底里再也感受不到大盖帽和警服带来的光荣感了!相反,它们令我蒙羞!

自古治国之法就有善恶之分。我愿为捍卫公平无私的民主法制赴汤蹈火,但绝不做恶法的御用工具,绝不再为恶法浪费我的生命和青春,空耗我的满腔热血!更不能做为虎作伥的千古罪人!

在我无法摆脱这环境之前,先独善其身,做一个真实的人民的公安干警!并教育有良知的同行:绝对不能镇压人民!

从今后,我和我的许多同行将为维护国家的真正利益,为维护人民大众的真正利益,用我们的方式做自己能做的正义之事!

老友,这封信既是写给你的,也是写给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民公安干警、武警官兵的。如有可能请帮我发表或扩散。本来大丈夫应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但为了妻儿,更为了有利于今后将进行的事业,请老友在使用时隐去我的真实姓名,用这个笔名: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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