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时的行刑后 29岁的陈湘睿带着一身的伤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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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园】湖南消息,2003年3月11日晚9点,衡阳市公安局国安支队队长雷振中等6、7名警察,砸门撬锁将29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湘睿从家中绑架。消息描述,警察在将近60-70米长的路上拖打陈湘睿,路边家家户户都开着门在看,观者数十人之多。据现场目击者回忆:陈湘睿被警察拖进警车,脸朝下被按在座位底下,一警察用脚踩在陈湘睿的身上。

在衡阳市公安局里,警察使用电棒、橡胶棍、铁锤对其行刑逼供,直至3月12日凌晨,陈湘睿终于气息奄奄,瞳孔开始散大,呼吸衰竭。酷刑致使陈湘睿头颅骨骨折,颅内、腹腔大量出血,肋骨、锁骨、脚背骨被打断,脑中枢神经致命损坏。5小时后,陈湘睿死了,双目圆睁。

消息说,陈湘睿的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颅内出血,内脏全部被打坏,七窍流血,腹腔抽出2500多毫升血,头颅骨折,两根锁骨折断,脖子上有绳状勒痕,前额有约两寸的三角伤口往外流血,右耳朵后有三个条状银灰色的伤,右眼膜严重充血肿起,双脚呈弯曲状,两小腿正前方有对称红色伤痕,左小腿正半面有十几处大小不等的伤痕。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三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详细核实的已有63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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