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传四名法轮功学员因电视插播被重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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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27日报导】山东消息,四位法轮功学员因于2002年在山东威海等地插播法轮功真象电视片被非法重判19到20年。他们是:黑龙江佳木斯的黄敏(男),59岁,大学讲师,被判20年;山东威海市姜家寨的吕桂玲(女),42岁,被判19年;黑龙江双鸭山市的张乐金(男),36岁,被判20年;山东烟台市牟平的姜鲁广(男),27岁,被判20年。这是自吉林长春、安徽合肥、青海西宁等地对电视插播案人员判处重刑后的又一重判事件。

据消息来源透露,黄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在威海荣成、乳山、文登等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象电视片后转移到外地,后于2003年1月份不幸被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威海看守所并被威海环翠区法院非法判刑。据了解,这四位学员已上诉到威海市中级法院。

消息还透露,吕桂玲被关押后以绝食抗议近5个月,后因生命垂危被“取保候审”送回家。

据报导,在过去四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中国公众只能听到官方媒体单方面散布的谎言和诽谤。而中国的法轮功成员一直坚持呼吁,并寻找和平的方式来揭露迫害法轮功的残暴事实,揭穿中共媒体散布的谎言和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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