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横行霸道 今天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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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园】编者按:法轮大法于1992年5月在长春公开传出,为什么短短七年时间内就吸引了一亿学炼者?除了继续发表正法修炼时期的修炼体会和见证文章之外,本网站还将陆续刊登1999年7月镇压开始之前大陆法轮功学员写下的部分修炼心得体会。无论这些学员现在身在哪里、是否安康,他们当年和平时期的修炼经历和体会文章都不失为一段历史的真实记载和见证。


我叫XX,是某县的一名个体户,今年32岁。我从小喜欢练武,长的身强体壮,力气过人,在当地颇有名气。后来又逐步染上了吃、喝、吸、赌等恶习,经常与人争斗打架,又与同乡和外乡的一些五狼恶鬼勾结在一起,见到不顺自己心、不随自己意的人,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群众见了都远远地躲着我走,生怕惹出无名是非,我成了远近驰名的一霸。在做生意中,我凭着平时的横行霸道,欺强凌弱,又有一群弟兄,干了很多坑蒙拐骗、弄虚作假、伤天害理的事。我用金钱打通有关部门,别人不敢惹我,生意中也没有人敢与我竞争,做什么买卖,别人都退避三舍。在我赚的钱中,有不少是来历不明,借人家钱,不想还就不还,别人敢怒不敢言。

1996年9月,我有缘遇到法轮大法,仅仅几个月的时间,使我从思想上、从境界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如饥似渴地一遍遍读着《转法轮》,反复思索着自己以前走过的人生之路,真是后悔莫及。李老师说:“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作为一个修炼者,同化于这个特性,你就是一个得道者”。我以前做生意,弄虚作假,就是不“真”;以强凌弱、坑蒙拐骗就是不“善”;打架斗殴就是不“忍”。没有大法,我还不知滑到什么地步上去了,回想起来,真是后怕呀!

通过不断深入地学法,我对大法的内涵有了较深的理解和认识,对自己要求也高了,时刻不忘“真善忍”。一次我去东北买木材,在结算时想抹掉七千元,这个念头一露头,马上就想到我是炼功人,要做到真善忍,这个念头马上就打消了。

我的前后变化,最典型的有这样两件事:

第一件事:过去在做生意中曾先后两次欠XX七千一百多元,第一次欠三千五百元,第二次欠三千六百元,两笔欠款都写了欠条。但我根本没打算还,所以一拖几年不想还。学法后,我认识到宇宙中有一条真理:不失不得。我得到的是不义之财,而失去的是最宝贵的东西──德,我不能用德去换这种不义之财,就主动给对方去信、打电话,还人家钱。由于时间长了,人家也知道我过去的为人,一直不敢来要帐。当对方来了后,只拿来一张三千五百元的借条,另一张三千六百元的借条找不到了,所以人家就只要了三千五百元。当时我说:“还欠你三千六百元,我记得清清楚楚,借条没有了,我也要还。”最后将七千一百元一并还给了人家,使对方感动不已。他说他根本就没想到还能拿到这笔钱。

第二件事:1997年3月的一天,我开三轮摩托车,把一个停在马路边的车撞坏了,车主当时不在场。要是往常,我要么一走了之,要么把车主找来,责骂对方挡路,甚至脾气上来,把对方痛打一顿,还得叫他赔我损失。如今,我修炼了法轮大法,要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事要多替别人着想。于是我在现场等了一个多小时,等车主回来后,主动上前赔礼道歉。车主听后破口大骂,我守住了心性,再次道歉。车主一看我态度非常诚恳,态度也转变了,打算把车开走了事。为了表示歉意,我硬是给了他一百元钱,不让别人有一点损失。

随着我学法修心的不断深入,磨难也接踵而来。我主动还款、赔款,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首先是爱人和岳父不理解,以为人家记不清的,没凭据的帐就不应该还了;生意也不象以前那样大把赚钱了(因为过去有很大部分是坑蒙拐骗来的)。爱人由埋怨到吵架,最后闹离婚。原来社会上的同路人不理解,讽刺、挖苦,甚至有的还想打我……。面对这些,我苦苦地反思着我的往事。我深思着,为什么我过去学坏,没有人管我,如今我要学好,人人都管我?师父说:“人类的道德水准在大滑坡,世风日下,唯利是图,为了个人那点利益去伤害别人,你争我夺,不择手段这样干。”还说:“有的人做坏事,你告诉他是在做坏事,他都不相信……”。通过学法,我恍然大悟,我已经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步步地走到了悬崖峭壁的危险之巅。想到这里,我更加坚定了修炼之心。我要做一个好人,一个真正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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