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业副教授遭广州恶警围困 呼吁各界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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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大法弟子
 
【慧园】原广东省电力工业学院副教授、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清华大学59级水利工程系同班同学、66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孟业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当地不法官吏的劫持迫害。2004年12月13日,恶警试图再次绑架张孟业和妻子罗慕栾。目前张孟业与恶警已僵持了4天之久,呼吁各界关注!

66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孟业原在广东省电力工业学院任副教授,是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清华大学59级水利工程系同班同学,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张孟业曾经被非法拘禁和劳教长达2年零37天,身心因此受到很大摧残,于2002年2月10日获释时形如槁木,体重不到35公斤。

2002年5月17日上午十时许张孟业教授与老伴再次被广州公安强行绑架,强行押送到广州市黄埔区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开始了暗无天日、生不如死的恐怖生活。

鉴于自己的人权遭到了严重的侵犯和粗暴的践踏,张孟业教授将迫害他的具体事实于2004年10月12日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被有关人员以“法轮功的事情是政府行为”,“做‘转化’工作时采取措施有时就难免有意外伤害到人”,等等为词拒绝受理。目前做贼心虚的广州610恶警等相关被告人为避免其丑行曝光,在某些所谓“上级”的授意下妄图对正直的张孟业老教授开始新一轮迫害。

2004年12月13日(星期一),天河区610和居委会到张孟业家。张孟业和他的爱人罗慕栾表示坚修大法,向他们反映自己受到迫害的情况。他们当时就要把张绑架走。但张夫妇俩坚决不从。

12月14日,张孟业要到公司上班(张孟业已从学校退休,目前在一家私人公司兼职),没想到大院门口来了两辆车,610的刘主任,洗脑班的曾领导及陈长毅,对面楼也冲下来5~6个说是派出所的,可是都没穿警服,只穿便服的,要将张孟业带走,罗慕栾看到此情景,便站在六楼大叫,说610乱抓好人,因为他们整栋楼住的都是老师,当时来了许多人,因为6楼的阳台没护栏,她向前脚一跨很可能就掉下去了,610看到这情况,都没人敢动,就这样张没被带走,但自那天后,他们都没外出,那些人也没出现,学校通知去领过节的钱,他们也没去,家中并没有断水断电。

在此我们呼吁广州弟子互相通告,整体行动起来,正念正行,采用高密度、近距离发正念,打电话,发传单、写信、上网公告、请海内外新闻媒体拍摄采访迫害现场等等可能方式,制止这场无视国法,丧失人性的轮番迫害,邪恶势力迫害不止,大法弟子行动不停,就是要叫恶人败物无处可逃!

我们也呼吁张孟业教授的亲戚、朋友、同事行动起来,向那些穿着国家公仆制服,干着迫害国家公民的腐败分子讨回个正义、公道,营救我们的亲人!

我们也请国家主席胡锦涛关注在其领导下的中国大地上发生的这场针对国家法律、公民人权的血腥践踏,对危难中的张孟业教授伸出援救之手。希望国家政府能深入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顺应民心。

张孟业住址:广州天河区岗顶龙口东路157号601
邮编:510635
电话:020--87580920

附一:我向人民检察院的举报被无理拒绝
——张孟业

我是法轮功学员张孟业,今年66岁,原在广东省电力工业学院任副教授,1999年11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院方非法开除公职。自1999年7月20日江××下令公开镇压和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我的人权遭到了严重的侵犯和粗暴的践踏。

今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二次会议,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写进宪法。随后,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都强调要“依宪治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则宣布从今年5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报纸、电视也宣传“人权侵犯,快快去举报”。一时间雷声之大,大有落实之势。但是在今年3月“两会”召开的前后,广州市又非法抓捕了一些坚持信仰“真善忍”、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广东省及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为了讲清真象,揭露邪恶,阻止邪恶继续犯罪,我与老伴在9月中旬第一次走访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院”),当时没得到接待。据说举报中心的人都下去办案了。时隔一个多星期,我们又第二次走访了市检院。这次由姚检察官接待了我们,他听取了我讲述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以及由于坚持信仰法轮功的“真善忍”而受到了迫害。姚检察官听后就说,你把受迫害的详细情况写成举报材料,交给我们送领导,请示如何处理。

10月12日,我向市检院正式递交了举报材料(详见附件:我人权遭受严重侵犯的情况),姚检察官说,请等候电话答复。

三天后,即10月15日我就接到了市检院姚检察官的答复电话。其大意要点是,你的举报材料已请示领导,现在给你答复。说什么“法轮功的事情是政府行为”呀,什么“人大常委会已经做了决定”啦,什么“已经给法轮功定了性”呀,什么“政府也是依法办事的”啦,什么“做‘转化’工作时采取措施有时就难免有意外伤害到人”呀,什么“不予受理”啦,等等,等等。显然,这个电话答复不是姚检察官的个人意见,而是请示“领导”后的答复,这就明显地表明:我们的人民政府领导,在法轮功问题上,还在继续欺骗人民百姓。

事实上,面对我写的举报材料,任何没有丧失人性和理智的人,只要一丝良知尚存,不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也都不难判断,把我非法强制劳教,尤其是把我非法拘禁在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里,不断进行高压洗脑所施加的种种肆意暴虐和残酷迫害,就是对我神圣人权的最野蛮的践踏和最严重的侵犯!据我所知,到广东省高等人民检察院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人权受侵犯的法轮功学员得到的答复,基本上都与我的大同小异。由此可见,时至今日政府毫无诚意在真正改善我国人权状况方面采取实质性的举措。

为此,我希望政府能深入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顺应民心,正确认识和对待法轮功,不要再把老百姓都当成不懂法律的阿斗,不要继续欺骗毒害百姓。在人权问题上应该态度严肃、坦诚相待, 切切实实地为老百姓办几件大事、好事,千万别再仅仅做一些表面文章,妄图继续欺骗世人和蒙蔽国际舆论,而暗地里却继续迫害法轮功,这样会给国家民族带来无穷无尽灾难的。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坚信如果你们执迷不悟,一意孤行,那么法轮功受迫害的真象在不久的将来完全大白天下之时,你们就会成为被炎黄子孙千秋万代所唾骂的历史罪人!而迫害法轮功的决策者和参与者必将会受到宇宙无情的淘汰!

法轮功学员张孟业
2004年11月22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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