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迫害需要造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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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古存风
 
【慧园】近日,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共喉舌抛出“廖元华案”,攻击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演示。心虚的喉舌们没有胆量一口否认迫害,而是企图通过构造一个个案来制造一种假象,混淆视听,好像法轮功学员受到的酷刑不是真实的,好似天天在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就可以由此一笔勾销。喉舌们的算盘未免打得如意了一点。

如果想想当年对刘少奇“铁证如山”的指控,如果想想当年邓小平压力下“永不翻案”的承诺,人们就知道在高压封闭状态下的声明是多么不可靠了。不要忘记,廖元华已经被判刑4年,是“刑满释放”的。他的“交代”,是发生在看守所里,在那些公安机关“精兵强将”三个月的努力下才得到的。一个人在枪口抵着脑袋的情况下所说所做,根本无法反映其真实意志,明眼人当然知道该如何解读。如果喉舌们有胆,为什么不敢让那些还在坚守法轮功信仰的学员去讲讲他们的经历呢?为什么不敢让外界媒体直接去采访当事人呢?

在国内的严密消息封锁下,很多民众难以直接了解法轮功学员,更无法在媒体上听到他们真实的声音。那么,让我们听听那些死里逃生,在迫害的恐怖中逃出来的法轮功学员的经历,看看酷刑迫害是否还需要作假。

澳大利亚公民、画家章翠英1999年底到中国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当局非法关押长达8个月之久。她说:“我经常受到毒打,全身都是伤痕。由于疼痛,我无法入睡。我的双脚被戴上10多公斤重的脚镣。在冬天,我只能睡在厕所旁的水泥地上。”她长期被关在潮湿阴暗的小号,不让见阳光,身体受到极大伤害。她甚至被投入男牢房;被扒光衣服铐在狱窗的铁栅栏上。8个月后,在澳大利亚驻华领馆的干预和澳洲政府的帮助下她才得以获释。

雕塑家张昆仑教授在2000年6月从加拿大回中国探亲时,因将海外法轮功电台开播消息告诉别人而被4次绑架、非法监禁及劳教,遭受了肉体和精神的残酷折磨。他说,“我被打翻在地,警察持数根高压电棍电我。还恶狠狠地说:‘……江泽民说话了,法轮功……怎么整都没事,整死了拖出去埋了,就告诉人们你是畏罪自杀。’ 我被电击达20多分钟,皮肤电焦,左腿不能动,衣服撕破,疼痛难忍。但还不能喊,只要一张口电棍就捅到嘴里去。”

清华大学毕业生、在爱尔兰留学的赵明在被营救出来后回忆道,“我在劳教所内遭受到极为残酷的折磨。他们主要的酷刑方法包括剥夺睡眠、毒打、长时间蹲踞及使用高压电的电棍电击……有一次警察教唆十名罪犯对我大打出手,使我两个星期都无法行走。另一次则是五名警察用六根电棍同时电我全身。我也常常被剥夺睡眠……我也遭受长时间蹲踞酷刑,我被强迫一天蹲踞十小时,我的下肢和腿几乎失去知觉,至今我的下肢仍旧麻木没有知觉。”

国家一级演员陈汝棠、陈凝芳夫妇的儿子陈刚曾因炼法轮功被关押在北京团和劳教所18个月之久。他说:“人们很难想象北京团河劳教所的黑暗程度,进了那里就不被当人看了……只要你坚定信仰,它就用所有的办法来对付你。每分钟都制造痛苦来折磨你,谩骂、殴打是家常便饭,还经常用电棍电。其他劳教人员被一根电棍电已经受不了了,可是对法轮功学员用五、六根甚至十一根几万伏高压电棍电全身,每电一下就像被蛇咬了一下,电在头上就像被锤子打在头上一样。每次电很长时间。恶警们还专拣要害部位电,如:头、胸、下身等,皮肉被烧焦,有一个学员的腿被电得都看到骨头了,惨不忍睹。我曾被电过好几次。”他还曾经有15天连续不许沾床不让睡觉,一闭眼,马上被踢打弄醒,两班人轮流看着,并且让干很重的活儿。他还说,“恶警还经常指使劳教犯毒打我们。有一次我被打的全身是伤,脸变形,然后他们把我捆起来,手捆在背后,腿、脚都被捆着,强力把脖子与腿贴着捆起来,放在一个脸盆上,被推到很矮的床下,床上再坐上几个人。我不能呼吸,几乎要窒息了,到了死亡的边沿,差一步就死了,两星期都走不了路被人架着走。”

……

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令人不忍卒读。请别忘记,这些学员都还是有学识、有社会地位的人,他们的消息能够有渠道为外界所知,能够被营救出来。那些更普普通通默默无闻的学员,他们的遭遇又会怎样呢?

于2002年11月被加拿大政府营救来加的法轮功学员、一名成功的企业家王玉芝,在她的自传《穿越生死》中记录到:在黑龙江省万家劳教所,一个怀孕约六到七个月的法轮功女学员,双手被强行绑在横梁上,然后,垫脚的凳子被蹬开,整个身体被悬空。横梁离地有三米高,粗绳子一头在房梁的滑轮上,一头在狱警手里,手一拉,吊着的人就悬空,一松手人就急速摔下,臀部着地,这样来回折磨她,直到她在无法言表的痛苦下被折磨得流产。更残忍的是,她的先生与她一同被抓,被强迫在旁看她受刑。王玉芝还写到另一幕:“所长王树生象恶狼一样,正在用脚踩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学员。只见他狠命的用脚踢她的头,用脚碾她,这位女学员疼得趴倒在地上昏过去了。而王树生就象疯狗一样用木棒、警棍抽打她,木棒都打飞了,她脸上出血,被打得都不会动了。”

今年4月联合国人权大会上有一起申诉案例,河北省张家口陈运川家,短短几年,陈家二儿一女在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相继遭虐杀。

今年5月,在广东被抓的澳门法轮功学员张玉辉,通过家属辗转传出一份声明,揭露曾被连续7天7夜刑讯折磨,白天还强迫劳动,并被狱方绑在十字架上3天3夜。从传出来的照片看,张玉辉十分苍老。儿子看到照片后,说这不是他爸爸!

……

如此惨烈的迫害、罄竹难书的罪恶,让人惨不忍睹,艰于呼吸视听,无法用言语形容其中的黑暗。请问中共喉舌们,这还需要别人去造假吗?值得别人去造假吗?!

在今年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调查员范博芬(Theo van Boven)先生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递交的一份年度报告中,有关中国部份是报告中最长的部份之一,记录了超过130起虐待案例,其中超过100起是有关法轮功学员的。这些案例中使用的酷刑包括暴打、鞭打、吊刑、不给食物、不让睡眠、往身上泼冰水或烫水、高压电棒等。酷刑问题报告起草办公室说,“这份酷刑报告所收集的酷刑案件还不是全部,许多酷刑案件没有包括。”

在联合国人权会议期间,联合国负责“非法致死”问题的特派专员阿诗玛-嘉翰戈尔律师,在她提交给联合国年度报告中指出:“本特派专员继续为发生在中国的拘禁期间死亡案例所震惊。报告描述了被囚禁者,其中许多是法轮功学员由于遭到严酷的折磨,虐待,或不予医疗而致死的可怕情景。其所使用的酷刑之残暴和残酷超出人类语言所能形容。对此,本特派专员希望重申在过去多封对中国政府的指控信和紧急呼吁中所呼吁的: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被囚禁者的生命安全和尊严,遵守联合国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有关‘对待囚犯的标准最低限准则’的决议。”

今年6月,就在酷刑特别报告员即将成行,到中国的监狱、劳改营和由公安系统管理的精神病院等各个地点进行酷刑调查之际,中共当局再一次推迟了访问日期。

今年5月,当局出台了高检关于“严查严办国家公务员侵犯人权案件”的公告。自从公告发布以后,许多遭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在考虑起诉的问题。有的找律师咨询,有的起诉到法院,有的给司法机关写检举信。但几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从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上边有令,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

不敢让外界调查,不敢让受害者合法伸冤,当局到底在害怕什么呢?还不是因为害怕真象曝光,害怕死死掩盖的罪行因此而被捅穿吗?既然喉舌信誓旦旦要否认迫害,何不让国际社会证明一下?为何如此心虚呢?

央视等喉舌们以为,把廖元华放到台前,就可以证据确凿、铁板钉钉地否认迫害了。但喉舌们是否想过,无论它们怎样掩盖,它们能否认廖元华因炼功而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的迫害事实吗?它们即使能够否认廖元华一个人的被迫害,说什么“春风化雨”,它怎能否认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00多名被确认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呢?它们即使能够掩盖国内的迫害,它们又怎么能封杀那些已经被营救到海外的法轮功学员的受迫害经历呢?

人间自有公理,真象必有大白之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事实与罪恶,不是中共喉舌媒体的谎言所能掩盖的。撒谎越多,最后的结果摔得越惨。正如林肯所说:“你也许能长期欺骗一部份人,你也许能欺骗所有的人于一时,但你终不能永久欺骗所有的人。”历史会见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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