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成为本市私企界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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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园】1999年7月23日我同往常一样拎着录音机去炼功点炼功。24日、25日同样,25日晨炼后被街道综治办一伙强行拖上车,恶徒并闯入家中掠走大法书籍、录音带、教功横幅。1999年9月同众功友到市中心广场炼功,炼完动功后被市公安分局及派出所绑架,对于谈话记录我拒不签字,警察问何故?我答曰:今天的媒体皆为政治喉舌,可随意无中生有,我不愿被媒体把我的话蓄意拼凑,诬陷我是幡然悔悟之人,从而诽谤大法愚弄欺骗百姓。警察哑然。第二天警察果然接受一媒体采访,警察将自己对大法的认识及我的原话复述给记者,随后报纸用大篇幅对此次炼功做了报道。此次报道在当年黑云压顶之势下已极为正面,并对当时影响甚大。

当天我被警察拘留十天。第三天单位总经理购得大包食品来拘留所看望,留下五百元,三百元交了伙食费,并将我的大法书籍妥善转移保管。第十天一早经理驱车来所将我接回,路上曰:回去洗澡换衣,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下次炼的时候注意点。刚去洗澡,派出所随后至,勒令单位:把他开除!经理:若是因为他炼功,我告诉你们,别说拘留十天,就是他被判刑,现在刑满释放,我都不会开除他,这是我们企业自己的事,你们走!警悻悻溜走。

后本市私企界负责人会上要在法轮功问题上表态,总经理将我修炼后工作的表现和盘托出,并再次明确他对大法的正面态度,以至因此而成为本市私企界名人,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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