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谎谈”逃避焦点事实:法轮功明确禁止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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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园】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一口咬定2001年1月“天安门自焚案”是法轮功造成的。但是无论参与自焚的人如何一再自称是法轮功学员,中共媒体都无法反驳一个最焦点的事实:法轮功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犯罪,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

《转法轮》中讲:“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杀生不只是会产生重大业力,还涉及到一个慈悲心的问题。我们修炼的人不得有个慈悲心吗?”

《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问答部分:“问:那第三个问题就是书里边说到杀生问题。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答:算罪。”

法轮功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组织,也没有会员证或者花名册,法轮功所有的活动都对社会开放,任何人都可以读法轮功的书,炼习法轮功的功法。假如一个人声称自己练习过法轮功,但是这个人做的事情却完全和法轮功的教导背道而驰,那么,我们能把这个人称为法轮功学员吗?这个人所做的错事是法轮功的责任吗?海内外有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他们都没有自焚?犹大也曾经位列耶稣的十二门徒,难道犹大的行为是因为耶稣的教导吗?

美国有线新闻网络2004年3月30日报道,德州一位39岁的母亲,迪娜•南尼 (Deanna Laney)被控告谋杀了她的8岁和6岁的两个儿子,并重伤了15个月的小儿子。迪娜说是“上帝告诉她要杀害她的儿子”。迪娜原是一家教堂的唱诗班成员。但是在美国,没有一家媒体把她的无理智的疯狂行为归因于基督教。

越战期间的1963年南越政权的吴庭艳派兵干涉古都顺化佛教徒的佛事活动,多名和尚被开枪打死。佛教界一和尚在西贡闹市街头自焚身亡。后来又有一些和尚相继效仿。此事一出,极大地震惊了世界,美国政府随后在越南撤军。吴庭艳集团对南越进行的残暴统治使他的政权不久就垮台了。这位和尚的自焚显然不是佛教和佛经的教导,也没有人因此而谴责佛教。

法轮功教人向善、禁止自杀。对于天安门自焚参与者,无论他们是否曾经接触过法轮功,无论他们的身份和动机如何,自焚者的遭遇令人痛心和悲哀。然而他们的悲剧不是法轮功造成的。

央视焦点访谈一再吹嘘党和政府对这些自焚者的所谓“关心”。请看中共是如何关心百姓的:《荆州日报》报道一农民上访无门在武昌大街上服毒。《湖南日报》报道一中年农妇无力承受各种摊派跳塘自尽。在上海人民广场,一下岗工人生活无着而自焚。徐汇区华山路朱姓工人抗议强迁,当众将一桶汽油浇身自焚。一下岗工人全家生活无着,老母又被自行车撞倒,左髋骨折,无力负担10万元开刀费用而全家服毒。安徽农民朱正亮不满当地政府强制拆迁他的新房,在多次上访未果的情况下在天安门前自焚。湖北下岗工人杨陪权因不满工龄被强行买断和腐败,三次上访未果,于国庆节这天在天安门广场上自焚。

这就是中共对百姓的关心,在中共的关心下,弱势群体中不断发生自杀、自焚的惨剧。在中共的关心下,北京的上访村的人们饥寒交迫、冤深似海。在中共的关心下,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中承受着生不如死的折磨,只因为他们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中共对王进东等几个自焚参与者的“关心”不过是希望用这几个人做为诋毁法轮功的道具。

在此我想提醒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诸位“喉舌”,西方曾有慧言:玩火者必自焚,舞刀者死于刀下。煽动仇恨者会有光彩的结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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