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城县精神病患者杀人 恶人图谋栽赃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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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阜城大法弟子
 
【慧园】 最近阜城县蒋坊乡祁楼村发生了祁玉红伤妻杀嫂案。祁玉红,男,祁楼村村民。他在未结婚之前就有精神病史。他本人原来在承德当兵,部队发现他有精神分裂症,曾给当地县民政局写过一封信,证明此事并予以照顾,至今他本人还每月从民政局领取20元钱。结婚后他曾患过三次精神病,每次约有五六天就过去了,这是第四次。

2005年10月3日凌晨三点半,祁玉红精神病复发,将其妻砍伤,其妻住进了医院。午后,祁玉红的嫂子等人隔墙头探视他是否睡觉,祁玉红又砍他嫂子,把他嫂子砍死。

需要说明的是有人利用此事来栽赃法轮功,说他是炼法轮功所致。据说公安局在他家搜查出法轮功书籍。这能说明什么呢?祁玉红的妻子在1998年就曾炼过法轮功,当然就有法轮功的书籍。但炼功的是祁玉红的妻子,而不是祁玉红本人,这是众所周知的!

法轮功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及有精神病史的人不能炼法轮功,所有修炼法轮功的弟子在教人炼功时都严格遵守这一传功传法原则。所以,祁玉红不可能是炼法轮功的。假设祁玉红隐瞒其精神病史而修炼法轮功,那也不能归罪于法轮功。这就如同病人隐瞒病情而就医一样,出了事能怨医生吗?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第七讲明确规定:“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讲我们要求也很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象祁玉红这种无故乱杀人命的严重精神病行为怎能是法轮功学员?法轮功洪传十三载有余,传遍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修者过亿,给当地人民带来了祥和与健康,收到来自各国政府部门(包括99年前中国大陆政府)的褒奖和支持信函二千多份。假如修者都如祁某一样,世界不早就大乱了。在国外还会这么受欢迎这么受支持吗?大法学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怎会去杀人呢?因此任何试图抹黑大法。破坏大法的行为都是徒劳的,而且必将给自己带来恶果。时至今日,许多人用自己和亲人的生命为代价进行了验证。善心犹存的人们,希望你能明辨是非,选择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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