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自述痛苦的人生经历 | |
【慧园】2005年3月3日,我在别人搀著走出劳教所大门,由于长时间不能进食,身体十分虚弱,我被提前一个月释放。在佳木斯劳教所三年的迫害中,我与其它法轮功学员们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折磨。
一、我家绝处逢生,全村七八十户得法 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父母的身体完全健康起来。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好。到99年12月我也没犯过病,而且,我也不用脚尖走路了,左手也能从胸前放下了。在这以前我从来没睡过一天好觉,每天都怕犯病,过著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从内心感谢大法给我的第二次生命,使我得到了新生。我们家从一个人见人愁的家庭成为了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 村里人看到我家的变化,都为此感到惊叹,有一位老汉说:“都说这功好,那功好,我看什么也不如法轮功,你看那死人都能干活了。”在我们家的带动下,全村115户人有七八十户得法。 二、遭受酷刑:铁椅子、烟薰、插肋骨、吊起来电击 然而铺天盖地的邪恶镇压开始了。2002年4月9日,我们一家三口被绑架,市局不法人员要求我们转化,被我们拒绝后,我们被分到了三个分局迫害。我被分到了永红分局。最初,不法人员们用手砍我的喉咙,用铁夹子往我的嘴上、鼻子上、耳朵上夹,然后用手捏铁夹。当时,我的嘴和鼻子都被他捏破了,他们把烟卷绑在一起点燃后薰我,对我拳打脚踢。 有一个恶警说:“这些办法对付他没有用,我来对付他!”他用手往我的肋骨里插,然后一根一根往上挪。这时又过来一个警察来插我的肋骨,也用同样的办法。当时,我痛痒难忍,他们一看这种恶行得了手,更加肆虐和疯狂。 我在痛苦中问他们:“我是一个残疾人,我学“真、善、忍”做好人,你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恶警说:“只要你是法轮功就迫害你,什么学好学坏的!” 第二天,又换了一个恶警对我迫害,一个很胖的恶警用台球杆打我的后背,打了一会,用电饭锅的线绑成一个大疙瘩打我,用台球杆戳我的前胸和腹部。当时我连气都喘不上来。过了半小时后,他们又用电棍电我,没电几下,电棍反电掉在地上摔坏了。他们气急败坏的把我从铁椅子上解下来,强制我背靠在暖气管子上,半蹲在地上。最后,我双腿发软坐在地上,胳膊差点折断了。这两伙人六小时一班对我进行轮流迫害。 我的父亲被邪恶吊起来双脚离地,然后用电棍往他身上、脖子上电,十几分钟后将他放下来,过一会又把他吊起来用电棍电。这样三四次后,把他铐在铁椅子上,恶警用鞋底往他头上打,用鞋跟踢他的后腰。 我的母亲被迫害得更严重。第三天半夜一点钟左右,我们一家三口被关进了看守所。当时,我们已经遍体鳞伤。 2002年5月23日,我和父亲被送进了劳教所,而母亲被判了7年徒刑,被送进了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三、佳木斯劳教所恶警灭绝人性的迫害 9月中旬,有一位学员被恶警杨春龙关进了小号对他迫害,我和几位学员制止,恶警将我们也关到了小号。我当时被铐到了铁椅子上,闭眼睛不理他们,副大队长张振华强迫我睁开眼睛,我没动,他就在我的脸上打了七八十拳。之后,刑事犯王宏伟又在我的前胸后背打了数十拳。由于他们的疯狂迫害,没过几小时我的癫痫病被打犯了,大队长刘宏光怕我死里面担责任,偷偷下令不准再打我了。 11月8日,16大召开时他们开始封号,干警不准回家,对劳教所的大法学员进行迫害。 11月9日,我们听到痛苦的叫喊声,大法学员张长明(已经被恶警打死)说:这是大法学员邵殿印的声音。他当时被打得胸骨骨折,行恶者是:梁金贵、张洪军、李祥。 11月10晚上,我有些头痛,我对当时的中队长杨健涛说:我要躺下休息一会,他不同意,我又找了三四次都被拒绝了,没办法,我只好坐在床上闭上眼睛。他把我叫到办公室,到了办公室,他不由分说就打了我一拳。我说:“你打我是违法的!”他狂妄的说:“什么法?这里没有法!” 之后,中队长杨健涛把我关进了小号,把我铐在大床头上,要我坐那种带棱的小凳子。我拒绝了。杨建涛指使四个刑事犯(于海洋、王宏伟、郑长伍、李祥)毒打我,我当时被打得晕了过去。醒过来后,他们还要我坐小凳子,我当然不坐。他们又开始对我行恶,这样反复打了我几次,我的全身都被打得不会动了。之后,大队长刘宏光让他们把我拖到了另一间小号。 第二天,杨建涛和葛宏博干警带著几个犯人又来让我坐小凳,我竭力反抗,他们用烟头烧我的腹部,由于昨天的迫害,我的身体已经没了知觉。他们怕我有生命危险,就把我送出了小号,其它学员也遭到了同样的迫害。 很多学员被迫坐小凳,上面的棱象刀一样把屁股都坐烂了。左洪峰连线裤都沾在屁股上了。宁喜文把线裤都坐到肉里去了。而且每天只让睡一两小时的觉,有的几天不让睡觉坐那个小凳子。程学善64岁了被铐在地环上,坐在水泥地上,第二天开始尿血,差一点被迫害致死。楼里经常发出凄惨的叫声,年仅16岁的刑事犯王强被吓得精神失常。 刚到劳教所时吃的馒头都是绿色的,发霉的白面做的。吃的整个劳教所的人都拉肚,他们不但不换面,只发给大家大蒜吃。后来省里来检查,大家才吃上正常面,有时还是吃霉面。菜不洗就扔到盐水里煮,上面一层浮浊,汤底一层沙子和泥,只有监察部门来人才能吃到炒菜,而且都是最不好的菜,可大板上写的都是美味佳肴。想吃点东西都得自己花钱在所内小卖店购买,价格都是市场价的双倍以上,有的货都过期了。小卖店为了赚黑心钱,要求每个人都办磁卡,不许任何人在外面买东西,释放时应该退的钱却少退了很多,劳教所根本不管。 在劳教所三年的迫害中,我与其它大法学员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痛苦。2005年3月3日,由于长时间不能进食被提前一个月释放。我是别人搀著走出劳教所大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