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揭“转化”黑幕被劳教 天理不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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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袁山
 
【慧园】有这样一位有脊梁的中国律师,一位敢于捍卫法律尊严、人道尊严、人权尊严的人士,一位正直、有口皆碑的好人,最近因发表了一篇“立刻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文章,被劳教1年3个月,现被押送王村劳教所。他就是山东济南市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如平。

刘如平受迫害经过

2005年10月17日,刘如平贴《法轮大法学会公告》被恶人告发,由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东关派出所恶警绑架,随后长清区分局反×教侦察大队长马光振率领恶警非法抄家、送长清看守所拘留。10月25日被释放,但被长清公安局反××侦察大队绑架到济南市洗脑班强制转化。11月12日长清区公安分局威胁刘如平:一周内不转化就送劳教。11月14日,84岁的刘父悲愤交加,突发脑溢血去世,村委会担保发丧一星期。发丧结束后,刘如平未回济南市洗脑班而是选择了流离失所在外。

11月25日,刘如平以济南律师的名义公开发表了题为《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文章。长清区分局和610办公室的官员恼羞成怒。12月7日,“舜天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陶祥英以工作的名义将刘如平骗到单位,长清区分局和610办公室将刘如平秘密绑架。刘如平再次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非法送淄博王村山东省劳教所劳教一年三个月。所谓的由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发给其家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济劳教字2005第277号)上写对刘如平的“劳教期限”是从2005年12月7日到2007年3月6日。


河南迫害大法弟子的集中营

胶州市张家屯“洗脑班”

强制“转化”的手段卑劣

刘如平律师在发表的文章中写到:“作为一个律师,我忠实于法律,维护社会正义,强烈呼吁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这不仅是一个有脊梁的中国人的良知,也是配做一个法律人、一个中国律师最基本的使命。”

山东律师刘如平从几个角度揭示了中共以最卑劣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式,即以强制“转化”人的精神和采用以摧毁修炼人对“真善忍”的信仰、虐杀人的精神灵魂,造成人们的精神、灵魂死亡。文章指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被强制“转化”,还要交“转化费”,每天高达100元。而“转化”行为的荒唐性就在于,只要表示放弃信仰或骂法轮功创始人,就可以立即回家,否则面临判刑、劳教或加刑期。文章质问:“这是法律吗?没有这样的法律。这是执法者的耻辱,古今中外没有任何国家荒唐至此!”

古今中外没有任何政党荒唐至此

我们将历史的镜头回溯到2001年1月,同样是发生在山东省济南市,同样是一位“真善忍”信仰者……张昆仑教授曾任教于山东艺术学院雕塑系,他于2000年11月15日因在公园修炼法轮功而被当局劳教三年。后来在加拿大女儿和加拿大各界正义人士的声援中,他被提前释放,并回到加拿大。

2000年末,加拿大著名的法律教授、国会议员,曾为尼尔逊•曼德拉等世界著名的“政治犯”成功地做过国际法律辩护人。亲自为被关押的张昆仑教授做义务国际法律辩护人。加拿大著名的法律教授卡特勒先生把中国政府对张教授及法轮功学员的关押描述成“给无辜定罪”。他说:“这是如此典型的‘思想囚犯’的案例,我立刻就看出来了。在这整个事件中我们见证的是对道德和信仰自由、对集会和结社自由、对表达和言论自由的基本自由的践踏。”

卡特勒指出:“对张教授的逮捕、拘留、折磨和判刑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修炼一种称为法轮功的和平的精神运动。这是今天中国总体地对人权的长期的普遍的践踏的案例,同时也是具体地对法轮功基本权利的镇压的案例。”

张教授在正义人士的声援下回到加拿大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其在被关入劳教所之前,曾遭到中国公安人员电击殴打。他在劳教所被强行洗脑,他被连续几个星期的高度精神控制,强迫他放弃信仰法轮功。张教授说:“他们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寸步不离。我感到这种精神折磨远胜肉体折磨。”

张教授说,在二十平方米的牢房里关着包括他在内的十八个犯人,大多是杀人强奸和毒品罪犯。牢房里没有床,吃、喝、拉、洗都在里面。他在关押中被迫参加转化班、写悔过书,并要交一万元人民币。他以绝食相抗争。他亲眼看到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殴打,看到他们身上的伤痕累累。

张昆仑在来到加拿大后说:“在中国监狱里他被当局强行洗脑、搞到他神志不清,如今他重做回自由人所讲的才是实话。真心话就是“法轮大法好”我将毕生修炼法轮功。”说到激动时,张昆仑教授热泪盈眶,他说“法轮功是好的”。

结语:

我们看到这是一场以整个国家媒体宣传机制、国家暴力机器采取的泯灭中华民族良知的迫害,其波及范围涵盖全中国,而持续的时间长达六年之久。这种以“转化”信仰、思想、观念的迫害与“610办公室”、公安局、街道办、居委会、单位、派出所等联合,采用的是以欺骗手段绑架大法弟子。许多大法弟子是从单位或家中被直接抓走,抓人者不需出具任何法律依据。

我们钦佩刘如平先生出于律师的良知、出于一位正直公民对中华民族的负责,出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出于职业的道德,而不畏险恶、无惧暴力迫害,勇于站出来的行为深表敬意。同时我们也为他的正义之举发出强大的声援。我们强烈要求济南市有关部门立即释放刘如平。

强制“转化”信仰、思想、观念,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纪之初,在中国发生的最严重的践踏人权的事件,其涉及数以千万计不同信仰者……我们坚信随着“天灭中共”的历史时刻到来,这种卑劣的行径也将被世人唾弃,被历史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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