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一) | |
文/大卫·乔高、大卫·麦塔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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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7月8日校对版: 目录 A. 导言 A.导言 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以下简称“调查真相委员会”)于2006年5月24日写信要求我们帮助调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杀害当事人的指控。调查真相委员会是在华盛顿DC注册的一非政府组织,并在渥太华设有分部。这封信被列入本报告附录中。我们以及很多关心中国的朋友们都很关注这些指控。鉴于这些指控的严重性和我们对维护世界人类尊严的责任,我们接受了这个要求。 大卫•麦塔斯是温尼伯格市的一名独立营业的移民、难民和国际人权律师。他以作家、演讲人和多个非政府人权组织成员的身份积极促進社会对人权的尊重。大卫•乔高曾任加拿大国会议员和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在成为一名国会议员之前,曾是一名检察官。这两位报告作者的简历均列入了本报告附录。 B. 工作方法 我们的调查是完全独立的,与调查真相委员会、法轮大法协会、其它任何组织或政府无关。我们曾寻求到中国進行调查,但是没有成功。但是如果能接触证人和相关机构,我们仍愿意前往中国展开第二阶段的调查。我们采访了多名相关人士,他们的信息列入了本报告附录。同时,我们阅读了大量涉及本调查报告的相关资料。没有任何人为此报告向我们支付酬金,我们是自愿无偿的从事这份工作。 C. 指控 指控说,法轮功学员是遍及全中国的活体摘取器官暴行的受害者。这项指控指出强行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在很多地方大量存在,而且是按照一个系统性的政策在执行。 这项指控進一步指出器官摘取是在法轮功学员仍然活着的情况下進行的。这些学员在器官摘取过程中或是在手术过后立刻就被杀害。这些手术实质是一种谋杀。 最后,我们被告知这些被杀害的法轮功学员随后都被火化。没有任何尸身可供鉴定移植器官的来源。 在21世纪的今天,当个人生命的价值终于开始得到更广泛的尊重之时,一想到竟然发生这样的暴行,而且是在一个政府的指挥下進行着,让人极度震惊。因此,当最早的证人之一,一位非法轮功女士在调查过程中与我们见面并告诉我们:她的外科医生丈夫曾告诉她,他在中国东北2003年10月前的两年期间[的两年内](之后他拒绝再進行这样的手术)亲自摘取了一共大约2000名被麻醉了的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我们为此震惊了。之后我们的所闻所见几乎都是同等的令人不安。这些在报告中多有论述。 D.取证的难度 这些指控其本身性质决定了它们既难证实又难否认。证明任何指控的最好的证据就是亲眼目击。但是对于这项罪行,获得目击证人是不太可能的。 如果摘取器官确有发生,那么在场的人不是罪犯就是受害者,而没有旁观者。因为据指控,受害者都被杀害并被火化了,尸身已无处可寻,更谈不上验尸。没有幸存者来讲述他们经历的暴行。那些罪犯不大可能承认自己犯下了这种反人类罪行。尽管如此,虽然我们没有拿到完全的供词,但是通过调查人员的电话调查,我们收集到出乎意外多的[对罪行的]承认。 如果这种罪行发生了,那么犯罪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一旦摘取器官结束,手术室又同其它空着的手术室一样了。 中共对人权问题报道的高压控制使对这些指控的评估非常困难。非常遗憾的是,中共压制人权记者和人权卫士。在中国不存在言论自由。那些从中国国内报道侵犯人权事件的人士往往被关入监狱,有的还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名遭起诉。在这种情况下,非政府人权组织对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沉默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中共不准国际红十字会或其它任何关注囚徒人权的机构访问关在中国监狱的人。这一现实也使我们失去了一个可能获得证据的渠道。 中国没有知情权法律。根本不可能从中共政权获得关于器官移植的基本信息:有多少器官移植手术、器官来源、器官移植费用和这些收入是如何被使用的。 E. 取证的方法 为了判断这些指控是否属实,我们不得不参照多个因素来决定这些证据是否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画面。这些证据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独立的否认或确认这些指控的真实性。但是,当综合考虑时,它们描绘了一个完整的画面。 我们检查的很多证据都不能单独构成证实这些指控的铁证。但是他们的不存在则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构成反证。虽然单个证据或许不能证明这些指控属实,但是把这些证据结合在一起,特别是考虑到证据是如此之多,这些指控就具有了可信性。因为我们能找到的可能否认指控的证据和因素都不能推翻这些指控,所以这些指控属实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证据可以是归纳性的也可以是推论性的。刑事调查通常应用推论,将许多单个证据缝合成一个一致的整体。我们的调查面临的种种限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推论方法的使用。尽管如此,我们拥有一些可供我们推论出在中国所发生的事情的资料,尤其是调查人员的电话调查。 我们还运用了归纳论证,既向前又向后推。比如:如果这些指控是假的,我们如何能知道它们是假的?如果这些指控是真的,有哪些事实是同这些指控一致的?如果这些指控属实,什么能说明这些指控的实际情况呢?这类问题的答案帮助我们得出最终的结论。 F. 证据和反证的要素 我们的调查考虑了所有可以得到的和可能得到的证据及反证的要素。有些证据线索最终没有引向任何结果。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尽力跟踪调查这些线索。 1)想象的威胁 法轮功是李洪志先生在1992年5月在东北创立。这是一个古老的修炼方法,有时被叫做中国瑜珈,被认为能促進身心健康。各种气功功法在中共于1949年攫取政权后都受到了压制。但是,这种压制气氛在1980年代有所缓和。 法轮功只是近年来由李先生发展起来的,并带有儒家、佛家和道家的成份。此功法教导人们通过修炼方法来改進身心健康。这项运动是非政治性的,修炼者遵循和提倡真、善、忍并且超越了种族,民族和文化的界限。法轮功修炼者是绝对禁止暴力的。李先生曾将法轮功在政府的气功研究协会注册,到90年代中期据说已有6千万人修炼法轮功。中国政府的国家体委估计在1999年有7千万法轮功修炼者。 根据2004年耶鲁大学出版的玛莉亚张(Maria Hsia Chang)所著的“法轮功”所述:“据报道,虽然法轮功学员里有老人、学生和农民,但中年人和中产阶级是他们的主体。他们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教师、医生、军人、共党官员,驻外外交人员和其他政府官员。甚至据说中共高层领导的配偶和家人也有是李大师的学员,其中包括国家主席江,朱镕基总理及其它国务院官员的配偶和家人。” 法轮功是中国80年代后毛时期信仰真空和党放松了精神控制所呈现的宗教信仰活动大爆发的一部份。法轮功受欢迎的一个原因是他把现代科学和中国传统结合起来。 在1999年7月被镇压之前,在许许多多的城市里,法轮功学员定期的聚集在一起炼功。正如玛莉亚张在书中提到,仅北京一地就有2000个炼功点。她说,朱镕基总理显然乐于看到法轮功的壮大,因为法轮功给社会带来了正面的效益,减少了炼功者的医药费用,因为他们通常都很健康。…… 张和其他观察家们推断,江和法轮功的个人冲突从1996年就开始了,当时李先生的著作《转法轮》已在全国卖出近一百万册了。民众对法轮功的喜爱已经使包括江在内的神经质的中共领导人开始警觉。由于害怕他们政治上反对政府,政府禁止出版《中国法轮功》及其他书籍。张提到:“感觉到他和法轮功受到歧视,而且据报道在政府的胁迫下,李先生于1998年初来到美国,取得了美国的永久居民身份。” 非暴力阶段的镇压活动一直到1998年的5月,一个人在接受政府电视台采访时称法轮功是“迷信”。根据张的研究,这项指控造成了数百修炼法轮功的党政军退休人员向江上书,要求炼功合法化,但是没有成功。后来党在一本杂志(青少年科技)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指控法轮功是迷信,危害健康,因为法轮功学员得重病拒绝接受传统治疗。这一指控引发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在杂志编辑办公室外的和平抗议。由于警察对学员的抓捕和殴打,引发了在北京首都的另一场抗议。 1999年4月25日,10000至16000普通的中国公民从凌晨到深夜聚集在紫禁城旁的中共首脑机关所在地中南海外,参加者包括知识份子、党政干部。抗议是无声的,没有标语,没有一个政治口号,没有喊出不满的声音。张写道:“在请愿的这一天,江要求坐在高级轿车里绕着中南海转了一圈,透过单向玻璃窗看着外面。那天夜里,江很清楚被请愿震动了,他给政治局成员写了一封信,向他们保证“马克思主义可以战胜法轮功”。共产党半个世纪的独裁统治在他的眼里一下处在了极度危险之中。 蒙特利尔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主任及中国现代史专家大卫-奥文比(David Ownby)博士,在一篇5年前写给加拿大国际事务学院的论文中,坦率的描述了在2001年中及之前发生的事。大卫-奥文比博士写道: “虽然中共领导[江泽民]指控法轮功为邪教,奥文比博士注意到:“他们在加拿大和美国的修炼没有一点让人看到有人们通常认为的邪教因素。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邪教指控不能令人信服,除非中共政权允许第三者到中国去证实他们的指控。中共实质上是惧怕法轮功有大规模调动学员的能力……” 2) 迫害政策 如果摘取法轮功修炼人的器官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现象的话,人们就会认为这是政府某些方针政策在起作用。然而,在中国制定政策的保密程度使我们无法知道这类政策是否存在。但是,我们确切知道的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真实存在的,这是官方的政策。 在本报告附录中,我们附上了一些由中共政权和中共制定的强硬政策条文,指明迫害法轮功,包括肉体迫害,是中共政权和中共制定的。这些条文政策和我们听到的指控是相吻合的。 据当时北京市政计划办公室的副主任李百根说,1999年“610办公室”的三个负责人召集了3000政府官员在人民大会堂开会,讨论镇压法轮功,然而進展不顺利。北京周围的上访人员不断。610办公室的头目李岚清,口头传达了政府对法轮功的新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看来从那次会议以后,被警察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就被说成是自杀了。 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告诉我们,在中国不同的地方都有政府执法人员威胁法轮功学员说,“打死法轮功学员算自杀,尸体直接火化”。 3) 煽动仇恨 在中国,法轮功学员在语言和行动上都受到了人性的污辱。政府制定出方针政策進行大规模的煽动仇恨,从而为镇压找理由,胁迫人们加入镇压行列,打击任何可能的反抗。对这个群体使用的语言,已经成为对一个群体進行大规模人性迫害的标志和预兆。 根据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的消息来源,中共政权采取三种策略试图摧毁法轮功:对拒绝放弃信仰者采取暴力手段制裁;对所有法轮功修炼者進行强制“洗脑”以迫使他们放弃和背叛法轮功,同时大量使用媒体喉舌造势,更有效的调转民意,仇视法轮功。 最典型的媒体造势发生在2001年1月23日,政府宣称有五个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五人中包括一名12岁的女孩和她的母亲。事件发生后,政府媒体在全国范围反复播放小女孩灼烧过的身体的可怕图象以及抹黑法轮功的材料。据称,这个事件改变了民众对法轮功的看法。但很多人怀疑整个事件事实上是中共政府导演的。 煽动仇恨虽然不足以具体说明迫害的形式,但它却助长了一切最恶劣的迫害行径。 如果没有这类仇恨宣传,难以想象我们目前听到的这些指控的真实性,事实上在这类仇恨的煽动下,人们从事反法轮功的这类活动——摘取他们的器官并杀害他们,就不令人难以相信了。 4) 大规模逮捕 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无限期秘密拘留这个事实本身不足以证实这些指控。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不存在一庞大人群被拘留的事实,那么这个指控就不成立了。当一个极其庞大的人群成为政府任意行使其狂妄权力的目标,却没有任何形式的权益保障时,就恰恰提供了一个潜在的强迫性的器官摘取的源泉。 5) 镇压 对法轮功的镇压包括一支由江泽民建立的特种部队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在每个省、市、县、大学,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为镇压打前锋。江对610办公室的命令是“根除”法轮功。这包括在1999年的夏天将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关進监狱和劳教所。根据美国国务院2005年关于中国的国家报告,中共警察管理着数百个拘留中心,有340个“劳教”中心就能关押30万人。报告也表明在被关押期间死亡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数估计有几百到几千人。 联合国关于酷刑的特别调查员在最近的报告中写到: “自2000年以来,特别调查员和他的前任已经就314个酷刑案件向中国的政府提交了正式报告。这些案例代表了远不止1160人。”并且“除这个数字外,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收到的一个案例(E/CN.4/2003/68/Add.1 para. 301)详述了数千法轮功学员受到虐待和酷刑。” 此外,报告表明有66%的酷刑和虐待的受害者是法轮功学员,其他的受害者包括维吾尔人(11%),妓女(8%),西藏人(6%),维权人士(5%),政治异议人士(2%),以及其他人(感染艾滋病者和宗教团体的成员占2%)。 1999年及以后的时间里,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被赋予了无限的权力以贯彻北京的命令。这包括后来为使中国民众相信法轮功学员自焚,杀死、伤害家庭成员以及拒绝医疗等宣传而导演的许多闹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欺骗活动起到了既定的效果,许多中国人明显的接受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观点。只是在1999底,全国人大才通过了针对法轮功的具追溯力的新法律,企图使其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径合法化。 两年后(2001年8月5日),华盛顿邮报北京局发表报导,描述了610办公室和其它中共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严重程度: “在北京西部的一个警察局中,欧阳被脱光衣服审讯了五个小时。他说,‘如果我回答不对,也就是说我不说‘是’,他们就用电棍电击我”。然后他被投入北京西郊的劳改营。在那里,狱卒让他面壁而立。如果他动一动,他们就电击他。如果他因体力不支而倒地,他们也电击他……。” “他被带到一群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面前,并在摄像机前再次声明放弃他的信仰。欧阳离开监狱進了洗脑班。经过连续20天、每天16小时的反驳法轮功后,他‘毕业’了。他说,‘无论当时还是现在,我受到的压力都是难以置信的,在过去的两年里,我看到了人所能做出的最丑恶的事情。真的是地球上最残暴的动物。’” 奥文比博士提到人权组织“一致谴责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世界上的许多政府,包括加拿大政府已经表达他们的关注。”他引述大赦国际2000年报告说,自从1999年7月镇压开始以来,已有77名法轮功学员死于关押期间,或是死于释放后不久,死亡情形可疑。” 6) 未透露姓名人士及失踪人士 虽然在某些方面对法轮功的迫害跟中共一贯的镇压没什么不同,法轮功成了不幸的目标,但对法轮功学员的关押有其独特的特点。来自全国各地到天安门广场请愿和抗议的法轮功学员被拘捕了。那些透露自己身份的人会被送回到他们的居住地。他们的家庭也会因他们的法轮功活动被牵连進去,并且被迫劝学员放弃法轮功。他们的公司领导,他们的同事,他们的所在地政府领导也会因这些学员到北京请愿和抗议而要承担后果并受到惩罚。 为保护他们的家庭并避免引起家乡人的敌意,许多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拒绝自报姓名和身份。结果是当局无法获知大量的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同时,认识他们的人也无法知道他们在哪里。 虽然拒绝报姓名和身份是以保护为目地的,但它也许会产生反面的效果。一个人在家庭成员不知其下落时,比家庭成员知其下落时更容易受到伤害。这些人是没有受到任何保护的群体,即使是按中国的标准。 这些未透露姓名的群体受到尤其残酷的虐待。他们因某些不为被囚者所知的原因在中国监狱系统内被移转来移转去。 这些人就是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被摘取的来源吗?明显地,仅仅是这群人的存在不能断定事情就是如此。然而,如果指控是真实的,这群人的存在为摘取器官的来源提供了一个现成的解释。这群人可能就消失了,而监狱系统外的人是无法知晓的。关于这群未透露姓名的群体的信息请见本报告的附录。 实际上,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失踪了。本报告的附录中列出了这些失踪案件的证据。如果可以找到每一位法轮功学员,那我们面对的指控就是不正确的。但一个人可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失踪。失踪是一种人权侵犯,中共应为此承担责任。但他们不一定是此例的直接侵犯者。 有充分理由相信中共政权要为众多法轮功学员的失踪负责。那些失踪案例不能证明那些指控。但是,正如我们考虑的许多其他因素,他们与那些指控是一致的。 7)器官移植的来源 有许多的器官移植没有办法确定供体的来源。我们知道有些器官来自被处决的囚犯。只有极少数来自自愿捐献者。但这些来源与总数存在太大的差额,即被处决的囚犯的数量和自愿捐献者的数量与器官移植的数量相差很远。 被处决的囚犯的数量是不公开的。我们只是从大概估计的数量中着手,并列入附录。那些统计数字,如果从全球死刑犯的处决总数来看是巨大的,但与器官移植的总数比相差很远。 至少有98%用做移植的器官供体来自家庭成员之外。例如中国肾脏器官的捐赠,在1971年和2001年之间,在40,393个移植中,只有227例来自家庭成员的捐赠,占大约0.6%。由于文化的原因,中国人不愿意捐赠他们的器官。在中国,还没有形成捐献器官的系统。 中共政权只是在去年才承认使用被处决的囚犯器官,虽然这种做法已進行了许多年。没有任何的屏障可以阻止中共政权贩卖“国家的敌人”的器官。 根据大赦国际的纪录,在1995年和1999年之间被处决的囚犯的平均数量是每年1680人。在2000年和2005年之间是平均每年1616人。这些数字每年都会回弹,但整体平均数字在迫害法轮功的前后是相同的。自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死刑犯的处决数量无法解释在中国发生的器官移植数量的增长。 根据公开的报告,1999年之前在中国总共進行了大约30,000个器官移植,在1994年到1999年的6年中,大约進行了18,500个器官移植。中国医疗器官移植协会副会长石秉义教授(bingyi Shi)说2005年以前進行了90,000个器官移植,自从迫害法轮功开始后的2000年至2005年,進行了60,000个器官移植。 其它可确定的器官移植的来源是极其少的,这些是家庭成员的捐赠和脑死亡者。2005年,存活的肾脏移植占全国总移植的 0.5%。到2006年3月止,所有这些年来整个中国的脑死捐献者只有9个。近年来没有迹象显示此类人数有所增加。推测起来,在1994年到1999年的6年中進行的有确定器官的来源的18,500个器官移植,在2000年至2005年的6年中会产生同等量的器官移植数量。这意味着2000年至2005年这6年间進行的41,500个器官移植,无法解释这些供体源自何处。 这41,500个移植手术的器官来自何处?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这个疑问。 这类数字上的差额不能确定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是真实的。但相反的,如果所有器官移植的来源都有一个充分的解释,那么指控就有误。如果所有器官移植的来源可以追踪到自愿的捐赠人或被处决的囚犯,那么对[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将被反驳。但这样的追踪是不可能的。 对中共处决死刑犯的估计数字通常比公布的数字要高很多。因为没有中共官方对处决死刑犯的全面统计报告,所以总数只能凭估计。 一个用来估计处决人数的方法是移植手术的数量。因为知道至少有一些器官移植是来自被执行死刑的囚犯,而且家庭成员的捐献很少,有些分析人士从施行的器官移植的数量推论出被处死的人数增加了。 这个推论是没有说服力的。你不可能从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来估计被处死的人数,除非被处死的人是器官移植的唯一来源。然而,法轮功学员是另一个声称的器官来源。只从施行的器官移植的数量推论出被处死的人数,就下结论说那些法轮功学员不是器官的来源之一,这是不可行的。 1999年之前,显然在全中国只有22个肝脏移植中心,而到2006年4月中,中国已经有至少500家移植中心,1998年为止整个中国的肝脏移植手术共有135例,而仅2005年一年中,就有超过4000例肝脏移植手术。肾脏移植更明显(1998年3,596例移植,2005年進行了10,000例移植)。 中国器官移植数量的增长与对法轮功的迫害的加剧是同步的。这些同步的增长不能证明指控,但他们与指控是一致的。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