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非修煉人對“天安門自焚”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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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個非修煉人
 
【慧園】我同情法輪功的原因,是因為中國政府捏造事實,手段似乎卑鄙。就“天安門自焚”一事,我認為法輪功所言是比較客觀的,拋開法輪功人士所提供的證據,也不去做專業的分析,我以平常人的思維,也能判斷事情的真偽,理由下列:

1. 自焚不是好玩的事,要想讓一個人自焚,必須完全麻醉他的思想或者讓他樹立某種堅定的信仰,而做到這一點,需要一個封閉的環境和長時間的(一般需要從幼時開始)灌輸某種理論,而官方報導所提供的資料,自焚者應該沒有這樣的背景。

2. 既然有了堅定的信仰,在自焚未遂之後,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這樣齊刷刷的反悔。

3. 自焚者中有小孩,小孩比較容易受矇蔽,但不能受大刺激,像自焚這事一折騰,就算不落個精神失常,也不可能那麼快就思維清晰,神態平靜,還唱歌呢,不是表演又是啥?

4. 最重要也最簡單的一點,如官方報導所言,他們自焚的目的是為了圓滿,昇天,是真心想死的話,他們只可能選擇在室內或者偏僻無人處,而不是天安門廣場,因為在廣場這樣的地方,極有可能造成自焚失敗!

其實,在政府最初鎮壓法輪功的時候,我一直以為法輪功一定有一些沒有披露的反政府行為或言論,但現在想一想,政府把靜坐這樣平和的方式都視為反黨鐵證,並且不惜製造偽證,那一定是沒有別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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