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的邪惡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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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慧園】提到“610”,大家想必很熟悉。其因惡行不斷被曝光而越來越遭到正義人士和媒體的譴責與唾棄,但大家所能看到的僅僅是冰山的一角。

“610”又稱“610辦公室”,即“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中央“610辦公室”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因而得名。它是由李嵐清任組長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羅幹親自主抓。它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從專職從事政治迫害、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角度來看,它與“文革”產物──“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性質非常類似。緊隨其後,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610辦公室”相繼成立,它們皆隸屬於當地的中共政法委。

“610”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嚴密而獨立的體系,並對中國的各級黨、政、司法系統擁有絕對的權力。它成立兩年多來,所有對法輪大法的構陷與迫害皆發端於“610”,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市(地)級“610”在“7.22”之前,就已全面掌握了本市(地)的法輪功修煉者名單及基本情況並部署對重點人員的監控和抓捕。“7.22”之後“610”逐漸由幕後走向前台,甚至在國內公開媒體上也能見到“610辦公室”字樣。大多數人可能認為它是政策指導性機構,其實是大錯特錯了。“610”的運作絕不同於黨內其它部門宏觀領導、指導的運作模式,它作為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決策、執行機構,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事無巨細它都要管!它直接操縱並嚴密控制著其下屬的黨、政機關及公、檢、法、國安機關、司法廳(局)系統的勞改、勞教部門,還包括新聞媒體、輿論導向。

按照中國大陸現行法律、法規,勞動教養名義上的決定機關是各市(地)的勞動教養委員會,實際上的決定機關是各市(地)級公安局的法制部門,而覆議機構也是該部門本身。“610”成立後,將對法輪功學員處以勞動教養設專人負責審批,其辦公室就設在“610”!因此,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勞動教養決定名義上是由市(地)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實際上都是由“610”一手包辦的!而法輪功學員對勞動教養決定的行政覆議權無一例外地被完全剝奪了!

大家可能還不知道,全國許多教養院曾經而且至今仍大量關押著根本未履行勞教審批手續而被非法羈押的法輪功學員,而且是無限期關押,其罪魁禍首還是“610”。除教養院之外,各地民政局下屬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屬的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原名女子自強學校──專門收容妓女的場所)統統都被“610”當作非法關押、迫害、殺戮法輪功學員的法西斯工具。

在“610”的指使、縱容下,一些魔性大發、毫無人性的所謂司法人員、看守、管教人員對被非法羈押法輪功學員──沒觸犯任何刑律的善良公民進行非人的摧殘,其酷刑之殘忍、歹毒集古今中外之大成、令人髮指、罄竹難書!具體案例比比皆是、鐵證如山!對法輪功學員來說毫無人權可言,其所受待遇甚至都不如作奸犯科的刑事罪犯。他們所遭受的一切僅僅是因為他們不願放棄對法輪大法的堅定信仰。

即使這樣,“610”還嫌不夠,它還指令各縣、區中共政法委都要成立強制洗腦班,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如不屈服就送進教養院、精神病院、戒毒所進行進一步迫害。各地“610”為貫徹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提出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罪惡方針,還加緊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的掠奪,分別處以千元至幾萬元不等的高額罰款。而在全國大多數城市,罰款的決定及罰款金額也是由市級“610”親自作出的。

隨著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定性及迫害的不斷升級,“610”也更加瘋狂,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刑事拘留、逮捕、判刑。大家一定想像不到,對每一位具體的法輪功學員的逮捕、起訴、審判的決定包括判刑的刑期都是由省級“610”親自作出的!各級公、檢、法機關的所謂刑事訴訟程序只不過是逢場作戲而已,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在訴訟中無任何權利可言,連聘請辯護律師這樣最基本的權利也被剝奪。憲法和法律被踐踏到何種地步!而後來相繼出台的一些全國人大立法與兩高司法解釋也不過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以法律這塊遮羞布來掩蓋其對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邪惡的政治迫害而已。

臭名昭著的遼寧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以其極端的邪惡而著稱,它隸屬遼寧省司法廳管轄,而實際上在背後直接操縱它的就是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610辦公室”,對此大家必須清楚。正是在其極力縱容、包庇下,馬三家教養院才敢無法無天、對拒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無所不用其極地犯下滔天罪行!也正是在其無恥地吹噓與宣揚下,馬三家教養院才作為所謂的“先進”單位從遼寧走向全國,從而使其極端的邪惡流毒全國,貽禍中華。

以上,僅僅是對“610”運作的真相作了一個極其簡練的、宏觀的、概括性的描述,所提及的也只是其九牛一毛。隨著法正人間的逐步深入,其全部惡行終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610”的產生與存在是全人類的恥辱,更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的奇恥大辱!在認清真相的同時更應引起我們深層次的思索。

可以這樣講,“610”就是以江澤民為首惡的政治流氓集團的生動縮影,一個活標本。通過透視“610”,我們不難認清江澤民集團的邪惡本質。

“中國政府中那個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它們所採用的一切手段都是最卑鄙的、最邪惡的,是歷史上從來都沒有的,已經到了頂峰了,登峰造極了。一個政府被利用來耍流氓,這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李洪志師尊《在2001年加拿大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講法》)有多少法輪大法修煉者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僅在明慧網上統計出來的、有名有姓的被殘害致死法輪大法修煉者就有230多人(截止到2001年6月)。而那些現無法統計的受害者(如“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受害者)又何止這些!

江澤民集團之所以極端仇視、瘋狂迫害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法輪大法善良的本質挑戰了其邪惡的本性。

(原文首發於明慧200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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