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優秀教師高淑琴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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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園】大慶法輪功學員高淑琴於2004年3月27日中午12時至12時30分左右,被大慶市讓胡路區公安分局迫害致死。

高淑琴是大慶市第十二中學教師,1999年“7.20”以前,多次被授予大慶市和大慶石油管理局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稱號,連年被大慶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評為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等稱號,是大慶市第十二中學的業務骨幹。

1999年7.20以來,僅僅因為高淑琴不放棄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被拘留、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四次被抄家、被非法勞教一次,學校還給高淑琴記大過、待崗等處罰。學校還企圖截斷高淑琴的生活來源,逼迫其放棄做好人的權利。

2000年6月4日,高淑琴因進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非法拘捕。大慶市第十二中學共去了三個人坐飛機接她,加上來回費用和罰款,共計11,000餘元,全部算在了高淑琴頭上。

回來後高淑琴被非法劫持到大慶石油管理局舉辦的洗腦班,高淑琴絕食抗議,五天後被無條件釋放,又被非法勒索食宿費2,450元。

這是個歷史上最荒誕的時期。由於高淑琴去北京說實話,校方被多次罰款,但這些罰款學校都算在了高淑琴的頭上。書記馬永維還對高淑琴說:僅僅因為你練法輪功,你已經欠學校四萬多塊錢了。

自2000年6月高淑琴第一次進京依法上訪到她被迫害致死,學校一直不讓高淑琴上班,也沒有開過一分錢的工資。 而學校《職工工資發放表》上,每個月都有高淑琴的677.9元的工資,累計約有35000元,全部被學校非法侵吞。作為在職優秀教師,高淑琴在經濟待遇上什麼都沒有,下崗職工每月還有200元的生活補貼,正常的待崗人員還有待崗工資。

高淑琴的丈夫李凌也是由於堅信法輪大法做好人而被迫買斷工齡下崗,他被非法勞教兩次,2003年3月26日被大慶市讓區鐵路派出所非法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一年,現在還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龍鳳區看守所。高淑琴和李凌的兩個孩子一個在西安讀研究生,一個在長沙上大學。大慶市讓胡路區公安分局不但將高淑琴迫害致死,將李凌判刑,還要以經濟手段剝奪他們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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