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提交辯論文件 訴江案使更多人了解迫害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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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園】2004年3月19日,訴江案原告律師泰瑞-馬什博士和安東尼-雅瑪托律師向美國第七巡迴法庭的上訴法庭遞交了起訴江澤民案的法律辯論文件。法庭將安排口頭辯論,進而做出裁決。

這份辯論文件指出,江澤民個人唆使和下令進行的酷刑和群體滅絕行為不能享有豁免權,美國行政部門對外國官員個人違反國際法的非政府行為不能給予豁免,並已有先例。

據悉,江氏集團就訴江案不斷通過外交途徑、經濟利益等手段施壓,意欲取消訴訟案。馬什律師表示在司法獨立的美國,這些干擾是不能被接受的;在準備上訴的過程中,許多美國法律界人士給予了支持。

馬什說:“我們訴訟中的辯論理由是以條約法、國際慣例法及美國判例法為基礎,有些準則是超越這些法律的,被視為普世接受的,不因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眼下的政治苛求,或是一個政府的需求和期望而定。” 馬什認為,“當有人違反了這些準則,不管他是國家元首,前元首,他都要負責……人人有生存權、有自由權、並且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他們有權免受無根據的搜查、抓捕,有權免受正發生在中國的那樣的迫害。這些天賦人權是超越國界的。”

兩個月前,瑞典“法輪功之友”和“國際司法正義協會”聯合舉辦的“新時代的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與有全世界58個國家政府代表團參加的“防止群體滅絕”國際論壇同時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作為與會的律師之一,泰瑞-馬什說:“那個會真是太好了,因為世界上最好的律師都來了,比如起訴皮諾切的律師、起訴米絡捨維奇的律師,很多都是很有成就的律師。在會議期間,我們都認為以前從未有如此多的律師合力把一個人繩之以法。”

據統計,從2002年10月至今,江澤民及其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610辦公室”因群體滅絕、酷刑迫害法輪功等罪名而美國芝加哥、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比利時等地被告上法庭。

現在聯合國第60屆人權大會正在日內瓦召開,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上星期在日內瓦市內舉行遊行和請願活動,希望世界各國政府了解法輪功在中國受到江氏集團迫害的真相,呼籲嚴懲迫害元兇江澤民及其主要幫兇羅幹、劉京、周永康。

劉先生表示:“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和世界各國人民,包括眾多法律界人士了解到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時,越來越多的人會站在人心和道義的角度審判江氏集團。這個過程也意味著江澤民在人間法庭被繩之以法的日子在一天天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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