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自述痛苦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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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园】2005年3月3日,我在别人搀著走出劳教所大门,由于长时间不能进食,身体十分虚弱,我被提前一个月释放。在佳木斯劳教所三年的迫害中,我与其它法轮功学员们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折磨。

一、我家绝处逢生,全村七八十户得法

我从96年11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此前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我患有先天性小儿脑瘫,癫痫、左侧残疾等症状,长期的病痛使我经常卧床不起,不能自理。由于脚尖点地走路时我经常摔倒,左手在胸前常年放不下。96年我病情开始加重,犯病的次数从每天一两次加重到五六次。间隔期间我发出痛苦的叫声,吓得邻居家的孩子都不敢睡觉。爸爸妈妈的身体十分不好,我母亲由于长年病重,经常卧床不起,而且不能干活,被村里人称作活死人。为了给我看病,家里欠了几万元的外债,又没有经济来源,当时的我家已经走入了绝境。

就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爸爸在朋友那里拿来了《转法轮》和炼功带,同修又给我们放李老师讲法录像,我和母亲都走上了修炼的道路。我们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爸爸高兴的说:“十五我陪朋友吃一顿,然后我也炼功!”那以后,我们一家三口都走上了修炼的道路。

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父母的身体完全健康起来。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好。到99年12月我也没犯过病,而且,我也不用脚尖走路了,左手也能从胸前放下了。在这以前我从来没睡过一天好觉,每天都怕犯病,过著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从内心感谢大法给我的第二次生命,使我得到了新生。我们家从一个人见人愁的家庭成为了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

村里人看到我家的变化,都为此感到惊叹,有一位老汉说:“都说这功好,那功好,我看什么也不如法轮功,你看那死人都能干活了。”在我们家的带动下,全村115户人有七八十户得法。

二、遭受酷刑:铁椅子、烟薰、插肋骨、吊起来电击

然而铺天盖地的邪恶镇压开始了。2002年4月9日,我们一家三口被绑架,市局不法人员要求我们转化,被我们拒绝后,我们被分到了三个分局迫害。我被分到了永红分局。最初,不法人员们用手砍我的喉咙,用铁夹子往我的嘴上、鼻子上、耳朵上夹,然后用手捏铁夹。当时,我的嘴和鼻子都被他捏破了,他们把烟卷绑在一起点燃后薰我,对我拳打脚踢。

有一个恶警说:“这些办法对付他没有用,我来对付他!”他用手往我的肋骨里插,然后一根一根往上挪。这时又过来一个警察来插我的肋骨,也用同样的办法。当时,我痛痒难忍,他们一看这种恶行得了手,更加肆虐和疯狂。 我在痛苦中问他们:“我是一个残疾人,我学“真、善、忍”做好人,你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恶警说:“只要你是法轮功就迫害你,什么学好学坏的!”

第二天,又换了一个恶警对我迫害,一个很胖的恶警用台球杆打我的后背,打了一会,用电饭锅的线绑成一个大疙瘩打我,用台球杆戳我的前胸和腹部。当时我连气都喘不上来。过了半小时后,他们又用电棍电我,没电几下,电棍反电掉在地上摔坏了。他们气急败坏的把我从铁椅子上解下来,强制我背靠在暖气管子上,半蹲在地上。最后,我双腿发软坐在地上,胳膊差点折断了。这两伙人六小时一班对我进行轮流迫害。 我的父亲被邪恶吊起来双脚离地,然后用电棍往他身上、脖子上电,十几分钟后将他放下来,过一会又把他吊起来用电棍电。这样三四次后,把他铐在铁椅子上,恶警用鞋底往他头上打,用鞋跟踢他的后腰。 我的母亲被迫害得更严重。第三天半夜一点钟左右,我们一家三口被关进了看守所。当时,我们已经遍体鳞伤。 2002年5月23日,我和父亲被送进了劳教所,而母亲被判了7年徒刑,被送进了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三、佳木斯劳教所恶警灭绝人性的迫害

我到劳教所的7月份,我和其它学员一起炼功,被恶警关在小号铐在地上。当我再次要求炼功时,教导员滕鹏把我的牙都打活动了。我每天只能躺在铺著木板的水泥地上睡觉,7天后才将我们放出来。

9月中旬,有一位学员被恶警杨春龙关进了小号对他迫害,我和几位学员制止,恶警将我们也关到了小号。我当时被铐到了铁椅子上,闭眼睛不理他们,副大队长张振华强迫我睁开眼睛,我没动,他就在我的脸上打了七八十拳。之后,刑事犯王宏伟又在我的前胸后背打了数十拳。由于他们的疯狂迫害,没过几小时我的癫痫病被打犯了,大队长刘宏光怕我死里面担责任,偷偷下令不准再打我了。

11月8日,16大召开时他们开始封号,干警不准回家,对劳教所的大法学员进行迫害。 11月9日,我们听到痛苦的叫喊声,大法学员张长明(已经被恶警打死)说:这是大法学员邵殿印的声音。他当时被打得胸骨骨折,行恶者是:梁金贵、张洪军、李祥。

11月10晚上,我有些头痛,我对当时的中队长杨健涛说:我要躺下休息一会,他不同意,我又找了三四次都被拒绝了,没办法,我只好坐在床上闭上眼睛。他把我叫到办公室,到了办公室,他不由分说就打了我一拳。我说:“你打我是违法的!”他狂妄的说:“什么法?这里没有法!” 之后,中队长杨健涛把我关进了小号,把我铐在大床头上,要我坐那种带棱的小凳子。我拒绝了。杨建涛指使四个刑事犯(于海洋、王宏伟、郑长伍、李祥)毒打我,我当时被打得晕了过去。醒过来后,他们还要我坐小凳子,我当然不坐。他们又开始对我行恶,这样反复打了我几次,我的全身都被打得不会动了。之后,大队长刘宏光让他们把我拖到了另一间小号。 第二天,杨建涛和葛宏博干警带著几个犯人又来让我坐小凳,我竭力反抗,他们用烟头烧我的腹部,由于昨天的迫害,我的身体已经没了知觉。他们怕我有生命危险,就把我送出了小号,其它学员也遭到了同样的迫害。

很多学员被迫坐小凳,上面的棱象刀一样把屁股都坐烂了。左洪峰连线裤都沾在屁股上了。宁喜文把线裤都坐到肉里去了。而且每天只让睡一两小时的觉,有的几天不让睡觉坐那个小凳子。程学善64岁了被铐在地环上,坐在水泥地上,第二天开始尿血,差一点被迫害致死。楼里经常发出凄惨的叫声,年仅16岁的刑事犯王强被吓得精神失常。

劳教所恶警们整整一个多月的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都是为了强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事后,恶警们开起了庆功宴,这就是党的邪恶本性!

恶警为了敛财,例如在每个大法弟子的账户上扣了80元钱说买军被,可是给大家的都是黑心被,40元就能买一套,按法规是不应该收钱的。他们还强迫大法学员挑小豆,每人一天挑一定数量的小豆,挑不完不让休息。

刚到劳教所时吃的馒头都是绿色的,发霉的白面做的。吃的整个劳教所的人都拉肚,他们不但不换面,只发给大家大蒜吃。后来省里来检查,大家才吃上正常面,有时还是吃霉面。菜不洗就扔到盐水里煮,上面一层浮浊,汤底一层沙子和泥,只有监察部门来人才能吃到炒菜,而且都是最不好的菜,可大板上写的都是美味佳肴。想吃点东西都得自己花钱在所内小卖店购买,价格都是市场价的双倍以上,有的货都过期了。小卖店为了赚黑心钱,要求每个人都办磁卡,不许任何人在外面买东西,释放时应该退的钱却少退了很多,劳教所根本不管。

在劳教所三年的迫害中,我与其它大法学员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痛苦。2005年3月3日,由于长时间不能进食被提前一个月释放。我是别人搀著走出劳教所大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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