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聞:要想辦簽證先得辦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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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展清
 
【慧園】老高是位古稀高齡的老人,修煉法輪功五年多了,對人溫和,樂於助人,遠親近鄰無人不知,無人不嘵,老高的老伴不煉功,平時兩位老人互相關心互相照顧,相依為命,日子過得很好。

自從99年7.20法輪功遭到迫害以來,災難也降臨到這位善良的老人身上。由於老高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氣急敗壞的警察抄了他的家,搶走了法輪功書籍、煉功帶以及資料等物。還經常把他帶到派出所進行威脅逼問要他表態不煉法輪功,一關就是一天直到深夜才放人。

老高的子女在國外,邀請老人去探親。警察得知此事後,對老高講:“你老伴要出國看望子女,得先和你離婚,脫離親屬關係。”無奈,老高回家跟老伴商量:“離不離婚又能說明什麼呢?這是他們在給我們製造麻煩。想以這種方式阻止你出去,製造家庭矛盾,達到迫害的目的,我們不要上他們的當。你要想出去看孩子,那我們就先協議離婚,回來還可以復婚。”就這樣,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出境辦簽證先得辦離婚的“新奇”事也就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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