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王憶在一週內被警察折磨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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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憶
【明慧網9月12日訊】王憶,男,46歲,天津大法弟子,2002年1月24日王憶到天安門請願,被天津南開分局關押後,於1月31日凌晨死亡。王憶身上布滿傷痕,警察局禁止家屬給死者照相,並在100多名警察監控下將屍體強行火化。

2002年1月24日,王憶來到天安門廣場,用磚頭在地上寫到:“法輪大法好”,因此就被值勤武警抓捕,遣送回津。27日上午,王憶的女兒來到南開分局探望父親,見父親身上穿著背心,戴著手銬、腳鐐,精神狀況尚好。然而幾天後的31日,家屬接到派出所通知,說王憶於1月31日凌晨“死於心臟病”。

2月1日家屬在十多名警察的監視下來到總醫院,家屬要求探望死者,警察提出必須答應兩個條件:家屬分兩批見死者;見到死者不許哭。

家屬來到太平間,見死者穿著嶄新的秋衣秋褲(不是死者的衣服),從秋衣衣領處發現頸部有傷痕,掀開秋衣發現左肋骨邊緣有兩塊青色拇指大小的圓形傷痕。家屬很震驚,找來剪刀,剪開衣服,發現腋下及前胸上部至喉結處呈青紫色的痕跡,整個背部呈青紫色,腰部至尾骨多處傷痕也呈青紫色,四肢也同時發現多處大面積傷痕。見狀,家屬用相機拍下來。警察忙上前搶奪,並威脅說:“不交出相機就甭想出這個門,誰拿著相機就把誰帶走!”無奈,家屬交出相機,警察接過相機迅速將底片曝光,並把曝光的底片拿走。

家屬提出質疑:既然是正常死亡,為什麼不讓拍照,是否有法律條文規定,並要求出示。警察說:“甭管有沒有法律條文,我們是在執行任務。”

2月2日派出所通知家屬7日內要把屍體強行火化。3月份,在100多名警察的監控下,王憶遺體被火化。

至今,王憶80多歲的老父、老母尚不知兒子早已離開人世,每日以淚洗面,長年的憂思使老父得了腦病,生活不能自理。王憶的女兒靠親屬資助學費上學。

王憶是已被證實的天津市第六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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