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老伴討公道 得福報舊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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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四川省南充大法弟子家屬
 
【慧園】我老伴在2001年7月17日被抓□洗腦班,惡人對不寫三書的大法弟子高壓逼迫、拳打腳踢。我怕60多歲的老伴受到肉體和精神折磨,我被迫交了500元保證金,下午又轉為上訪罰金。

2004年5月,我心想我老伴修煉法輪大法沒有罪,我應該去要回我的錢。為此,我走訪了營山縣610、公安局、人大常委、鎮人民政府。

我先找到610惡警,要我的500元錢。610辦公室惡警回答說作了生活費、車費。我說你們警察在下面訛錢、吃喝玩樂習慣了。惡人無言回答,又推我到鎮人民政府。

我找到鎮下屬610辦公室,找惡人楊X、李××討錢,說:“你們從前辦洗腦班騙老百姓的錢,第一天辦班20元,第二天30元,第三天50元,四天100元。這錢真好掙!這是我的血汗錢,我寧可拿來支援災區,也不能給你們吃了、騙了。哪怕我還有一口氣,省政府、中央的車來了我都擋,你來抓吧。你們一天光整法輪功,我可不怕你抓。”惡人做賊心虛,怕曝光。鎮長親自把錢還給了我,說:“不要張揚,我服你了。”

以前我三到五天就要犯一次暈病、心慌、流冷汗衣服濕透。自從我把罰金要回來後,兩個月來我一次也沒有發病,胃口也好了,心情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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