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演“金蟬脫殼”的目地
── 評再次承認器官主要來自“死刑犯”
打印機版
文/舒真
 
【慧園】中共衛生部副部長在2006年11月14日於中國廣州舉辦的人體器官移植會議上公開宣稱,中國用於移植的人體器官“除少量交通事故死亡者之外,大部份來自於死刑犯”。該消息立即通過中共“喉舌”英文版“中國日報”在18日向全世界通告,其意圖在於掩蓋更驚人的罪惡。

國際社會譴責中共非人道的摘取死刑犯器官的卑劣行徑,由來已久。由於中共長期的洗腦教育,很多同胞對這種在西方看來極不道德的行為,並不覺的難以接受,甚至按照中共的邏輯,把任意摘取死刑犯器官的非人性的行為,當作“做好事”。因為沒有內在的壓力,所以,即使國際社會一再譴責摘取死刑犯器官用於移植,中共始終不以為然,甚至早在2005年7月,就由這個副部長在國際肝臟移植學術會議的新聞發布會上公開承認,“絕大部份器官來自死刑犯”了。

對於一貫把國際社會譴責其迫害中國民眾人權的行為說成“干預內政”的中共,這次居然重提國際社會早就清清楚楚的“醜事”,並且高調宣揚,或許能夠讓不明中共騙術的人以為它會“洗心革面”,但是對明眼人,其目地暴露無遺:施展“金蟬脫殼”之計,逃避“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更嚴重的指控。

在今年3月8日由證人向國際社會指證中共大規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用於器官移植、牟取暴利以來,國際社會要求進入中國大陸進行實地調查的呼聲不斷攀升,中共受到的壓力遠不是“摘取死刑犯器官”可比的,因為這是“活體摘取”,是為牟利而殺人,並借以從肉體上消滅堅定的信仰者。中共很明白,無論如何不能承認這項指控,因為這遠遠超出國際社會對人權迫害的心理極限,是任何有良知的人都絕對不能容忍的。

在這種極大的壓力之下,中共立即亂了方寸。

在沉默了20天之後,中共首次在3月28日矢口否定“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聲稱所有器官都有捐獻者的授權,都是合法的;同時更進一步宣稱,絕大部份器官來自親人捐獻和交通事故死亡者。由於反應“過激”,中共忘記了,它在之前的八個月之前已經承認過了:“絕大部份器官來自死刑犯”。

其次,在證人指控的35天之後,中共高調報導受控醫院的自辯,以醫院醫療設施有限、不能符合“器官移植”所需條件等說辭,迴避、否定其在法輪功學員活體上“摘取器官”的指控。但是,了解中共摘取人體器官的人們都知道,“器官摘取”往往不在“器官移植”現場,有時就在死刑犯受刑的刑場上,可見所謂“條件有限”並不“妨礙”中共“摘取器官”。

中共顯然知道這樣並不能洗脫罪名,遂在之後又帶領美國外交官參觀受控醫院的醫療設施。非專業人員在嫌犯的引導下,沒能看出活體摘器官跡象,這本是一個常識,但是中共借此卻大肆宣揚它經受了國際社會的調查,再次否定這項指控,卻也從另一面反映了指控的真實性。

在中共看來,一方面死不認賬,另一方面拒絕調查,就能夠矢口否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指控。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加拿大兩位獨立調查員進行了無可辯駁的調查,用各種各樣的實事和證據表明,這種大規模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非但沒有因為國際社會的壓力而停止,反而肆無忌憚的繼續、公開的進行。這是2006年7月6日的事情。

面對這份長達46頁證據確鑿、論證精密的報告,中共指出了兩處中國地名的拼寫錯誤,另加上一些對調查員的人身攻擊,算作正式的回應。但是,國際社會卻普遍接受了報告列舉的實事和結論。不僅加拿大政府表示高度重視這份報告並支持更進一步的調查,美國、澳大利亞、歐洲許多國家以及台灣等國會、媒體及社會大眾,都了解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這種超出人性考量的邪惡行徑。由於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直接進入中國大陸進行實地調查的呼聲再次升高。

正是在這種道義的譴責越來越廣泛、正義的壓力越來越難以承受的情況下,中共超出一般人的預料,居然主動“舊話重提”、“自揭傷疤”,當眾認控“摘取死刑犯器官”這種普遍認為已夠卑劣但並非它最不敢暴露的罪行。

但是,人們不難看到,中共的這種做法,其目地很清楚,那就是:採用“金蟬脫殼”的伎倆,認下能夠承受的了的“賬”──摘取死刑犯的器官用於牟利,期待人們忽視它死也不敢認的“賬”──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其實,了解中共邪惡本性的人們,不妨思考一下:在中共把法輪功當作最最危險的敵人的公開政策之下,在“610”統轄的“公、檢、法”“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的情況下,在死刑犯的待遇高於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社會環境下,是不是可以理解:中共是不是把法輪功學員當作死刑犯對待?中共宣稱的“大部份器官來自死刑犯”包括不包括法輪功學員?摘取他們的器官的時候,他們是被行刑之後還是在之前?

 


網站反饋: huiyuan-editor@minghui.org  huiyuan-webteam@minghui.org
歡迎轉載傳閱本網所有內容,但請註明出處 Copyright © 2002-2003 Huiyuan (Minghui)
(建議用 Internet Explorer 5, Netscape 6 或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