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上病毒後帶往全國各地”──新華社版權所有,翻錄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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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笛
 
【慧園】新華社日前發表一篇述評,指控法輪功學員“提出派人設法接近醫治非典病人的醫院,傳染上病毒後帶往全國各地,以造成疫情的蔓延。”但該文同時又指控法輪功學員“鼓吹練法輪功就不得非典”、“練習法輪功的人血液中有超常的嗜中性白細胞,免疫功能增強,可百毒不侵。”

既然法輪功學員相信修煉法輪功“可百毒不侵”,他們為什麼還要“派人設法接近醫治非典病人的醫院,傳染上病毒後帶往全國各地”?“百毒不侵”的人怎麼能夠“傳染上病毒”呢?

新華社作為一個新聞社,為什麼不告訴我們到底是誰“提出”的這個建議?到底提出“派”誰去執行這樣一個艱鉅的任務(MISSION IMPOSSIBLE)?那個人又“接近”了哪一家“醫治非典病人的醫院”?“接近”之後到底有沒有“傳染上病毒”?“傳染上病毒後”到底有沒有“帶往全國各地,以造成疫情的蔓延”?當然,我們知道“疫情的蔓延”已經是既定事實,可是這個事實顯然不是誰主動“接近醫治非典病人的醫院,傳染上病毒後帶往全國各地”造成的,而是人們輕信了大陸獨裁者江澤民一伙隱瞞SARS的謊言,在不知不覺中被動地“傳染上病毒後帶往全國各地”造成的。

新聞社不是文學社,新聞社的記者不是寫小說的。對於這個重要的問題,讀者有權利知道上述問題的答案並進行獨立的核實。前一階段,美國著名大報“紐約時報”的一名記者因偷懶編造不實新聞,結果導致該報的主編辭職。而新華社的這篇報導涉及一個精神信仰的數以千萬計的信眾的人身安全,因為大陸的警察可以此為藉口抓捕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並像對待階級敵人一樣消滅之,這個問題比紐約時報記者的問題可要嚴重得多了。

我們希望新華社這篇“述評”的作者站出來和全國以及海外的讀者“述”一下有關的事實,並讓大家“評”一評理。不然,“傳染上病毒後帶往全國各地”這一新奇構思只能是新華社版權所有,翻錄必究。

後註:筆者以前曾寫過一篇“殺人就是度人”──新華社版權所有,翻錄必究。有興趣的讀者請參見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8/35746.html。關於“新華社版權所有,翻錄必究”的系列,筆者將繼續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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