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南山可移 判不可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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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義 整理
 
【慧園】唐睿宗時,雍州(治所在京都長安)司戶參軍李元□,為人謹厚,辦事公道。他負責地方民政,管理土地、戶籍、賦稅、財政,一貫盡心盡力,公正不偏,深得當地士民依賴。

當時太平公主(唐高宗之女,武則天所生)權勢極盛,京師百官無不趨奉。她家資億萬,卻不知滿足,時常為了搜括錢財、侵奪土地,與民間發生爭執。有一次,太平公主縱容家奴強佔屬於寺院的一座磨坊。寺僧不服告官,由李元□主斷本案。元□查明磨坊實繫寺院產業,他不怕得罪太平公主,秉公將磨坊判還僧寺。

這可急壞了他的頂頭上司雍州長史竇懷貞。姓竇的本是個喜愛拍馬奉承、討好權貴的人,一向對有財有勢的太平公主怕得要死。他慌忙召見李元□,促令改判。李元□可不是三心二意之輩,他當場在原判後面寫下“南山可移,此判終無搖動”十二個大字,意思是:終南山也許還能移動,我這判決卻不可改變。寫罷,擲筆而去。竇懷貞又惱又急,可碰上這麼一位執正不屈的司戶參軍,也無可奈何。

唐玄宗開元初年,李元□升任京兆尹(京都長安的行政長官),奉詔疏決京師一帶河渠,以利灌溉。誰知那些王公權貴,家家都在河渠兩旁設有碾□(磨子)磨坊,不顧農田澆灌,堵流爭利。目睹這些情形,李元□決心徹底整治。他仍以“南山可移,判不可搖”為宗旨,不怕觸犯哪家權要,指令屬吏將所有碾□一概毀去,拆除磨坊。然後引渠下田,澆灌莊稼,使百姓大獲灌溉之利。這兩件事,辦得深合民心,令人稱決。

不久,那個為非作歹的太平公主,由於陰謀發動政變,謀洩賜死。竇懷貞也因投靠太平公主,參與謀逆,事敗投水自盡。玄宗下令追戮其屍。

當初,李元□執法不貸,可說是早就料到太平公主、竇懷貞之流必然沒有好下場。他那“南山可移,判不可搖”的精神,值得現在的人三思。

(出處:《舊唐書、李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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